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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乌海考区)工作方案》和《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乌海考区)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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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0-08-20 16:37:05 废止日期 公文时效:
乌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乌海考区)工作方案》和《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乌海考区)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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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财会〔2020〕392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 5号)、《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1号)要求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关于印发〈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内财会评[2020]1号)文件精神,自治区考办要求各盟市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了深入细致做好各项考试组织工作,确保考试顺利安全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全国性无纸化考试,参考人员比往年大幅度增加,影响面广,试题泄漏、高科技作弊、停电或供电不稳、计算机或网络故障、考生突发疾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考老师失职渎职或处理问题不当、考生无理取闹等风险较大。一旦这些问题发生,都会给整个考区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所有相关人员,一定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考试的重要性,严肃对待,积极支持配合,密切协作,努力创造良好条件和环境,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尽职尽责,周密细致地做好每项工作。

二、健全组织机构

为切实保证这次考试工作组织严密、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工作细致、纪律严明,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并明确负责人。

(一)成立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乌海考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巡视组、考务组、监考组、保安组、医疗组、保电组、信号监测组、软件技术保障组和乌海市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

(二)领导小组组长由乌海市财政局局长张勇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马金龙同志担任,成员由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有关负责人和乌海市财政局办公室、财政信息中心、监督检查科、法制科、会计科负责人组成。

(三)巡视组组长由马金龙同志担任,成员由上述领导小组成员有关人员组成。

(四)考区设考点1个,设在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五)考点设主考1人,由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李峰同志担任;副主考2人,由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处处长李永杰和市财政局会计科负责人担任;防疫副主考1人,由市财政局会计科魏东担任。

三、明确岗位职责

乌海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考试的领导工作。为切实保证考试工作组织严密、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工作细致、纪律严明,设立以下岗位和负责人。

(一)巡视。代表市考办,监督检查考试制度、设备、人员等是否符合自治区考办有关规定;监督检查考风考纪执行情况,制止违规违纪行为;协助主考、副主考处理一般突发事件;指导主考、副主考处理重大突发事件。

(二)主考。负责本考点的考试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各项考试规定和《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发生特殊重大情况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请示巡视负责人同意后组织执行。

(三)考务。负责组织、联络、安排考试及培训考务人员等工作。

(四)监考。严格遵守监考工作相关规定,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履行监考职责。

(五)技术。负责考试系统的安装调试检测、试题接收、试卷上传,计算机软硬件正常运行,处理机考中有关计算机技术问题,网络和视频监控正常运行,并按要求确保视频资料的完好并留存1年以上。

(六)保安。负责维护考场的正常秩序,保护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严把考场出入口,检查进出考场人员凭证——考务工作牌或者准考证,开考30分钟时,封闭考场进出口,不准考生进出考场,开考90分钟后,方可允许考生离开考场。协助巡视员,陪同考生暂时离开考场前往指定地点。

(七)保电。负责考试期间考场的保电工作。断电时,争取尽快恢复供电,确保考试能在1小时内进行。

(八)医疗。负责急救,并确保按有关规定正确处理考试期间考场内的突发疾病和传染病。

(九)信号监测。负责监察考试作弊无线信号。发现可疑信号,立即向主考、副主考通报。

四、严格考试流程

技术组要按要求对考场进行考试软件安装,进行考场内部系统压力测试,切实了解机房网络环境。

考务组和技术组要分工负责,在考前1天按要求完成考场布置,完成考试软件系统安装和调试,使用考试系统完成至少一次模拟测试和环境检查,确保系统运行正常。上述各项工作完成后,主考和技术负责人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封场。

五、加强疫情防控

(一)考生防疫要求。

考生参加考试应满足健康码绿码和体温检测低于37.3度的要求。对持有的健康码非绿码或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或持有疫情高、中风险等级地区身份证,或具有高、中风险等级地区以及境外旅行史的考生,要开展两次核酸检测或血清特异性IgG抗体阳性证明检测,必须留够14天以上医学观察,并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并追究本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工作人员防疫要求。

所有考务管理人员无新冠肺炎病史、隔离史和接触史,无疫情高、中风险等级地区、境外旅行史,且考前14天内未离开内蒙古自治区。对提供相关健康材料不全面、不准确的人员,考前7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工作。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工作人员,要追究本人及所在单位的相应责任。

(三) 考试区域清洁消毒。

在疾控机构指导下,指定专人在每场考试结束后,对考点、考试场所、通道、区域、桌椅等进行清洁消毒,明确张贴完成标识。

(四)准备防疫用品

考点需配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手持式体温检测仪等。按每人每半天1支的标准为考试工作人员配备口罩,并为考生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

     六、加强培训

所有考务人员特别是巡视和监考人员,都要参加考前培训,认真学习有关考试资料,熟练业务,认真负责。有近亲属参加本次考试的,要主动申明并申请回避。考务会和考试工作人员培训会定在8月28日下午5点在乌海职业技术学院东教学楼4楼4005教室进行。所有考试工作人员都要按时参加。

七、考试时间                                                                            

初级考试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8月29日         至

    9月1日

     (11日预留)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105分钟)

经济法基础 (75分钟)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东教学楼4、6楼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105分钟)

经济法基础  (75分钟)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东教学楼4、6楼

中级考试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9月5日

9月7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东教学楼4、6楼

13:30--15:45

财务管理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东教学楼4、6楼

18:00-20:00

经济法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东教学楼4、6楼

 

 

乌海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条  为保障乌海考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以下简称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及时预防和有效处理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中的突发事件,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带来的各种不利影响,规范突发事件处理程序,维护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依据相关法规、行政规章,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管理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处理,包括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处置、善后及媒体沟通等应对活动。

第三条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影响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正常进行或对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各类突发情况。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程度、范围等因素,将突发事件分为重大突发事件和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是指导致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不能正常进行,对整个考试的安全和结果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一般突发事件是指该类事件对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有一定的影响,经过妥善处理,考试可以正常进行或不影响考试结果的客观、公正、有效,以及考试中出现的个别问题、个别现象。

第四条  重大突发事件包括:

(一)因自然灾害、交通事故、考试组织管理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场,考试无法按时进行。

(二)考试开考后,因计算机系统、考试软件、网络或供电系统等出现故障,导致大范围考生无法正常考试,且无法在30分钟内修复。

(三)考试期间,考场秩序混乱,出现集体舞弊现象。

(四)考生集体罢考,围攻、殴打考试工作人员,损坏公共财产等情况,导致考场秩序严重混乱。

(五)考生中发现疑似感染流行性疾病或考生出现危重疾病症状。

(六)其他影响严重的重大突发性事件。    

第五条  一般突发事件包括:

(一)考试过程中,发现试题明显错误。

(二)考试期间,因计算机系统、考试软件、网络或供电系统等出现故障,导致考生无法正常考试,但可以在30分钟内修复的。

(三)考试期间,个别考生因计算机、考试软件等出现故障,导致无法正常考试,但启用备用计算机可以解决的。

(四)考试结束后,由于网络、服务器等故障,无法及时将考试数据上传。

(五)其他有一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第六条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成立乌海市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处理小组),负责协调处理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相关事项、考试中突发事件和上报工作。

第七条  处理突发事件的工作原则:

(一)提高认识,加强预防。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增强忧患意识,提前做好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降低各种因素引起的突发事件的可能性。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应急处理小组负责处理和上报本地区突发事件。

(三)坚守岗位,畅通信息。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和相关考试信息逐级报告制度。考试期间,设置考试值班电话,值班人员坚守岗位,保证值班电话畅通无阻,遇有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并上报。

(四)快速反应,有效控制。发生突发事件,有关人员要迅速到位,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市考办下设的各个工作小组之间要密切配合,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协调联动,迅速处理。

第八条  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考务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应急处理小组负责人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态扩大;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处理。必要时,可直接向自治区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报告。

在及时处理并逐级报告的同时,应做好突发事件有关情况的文字记录。

(一)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考试管理机构组织不当等原因,导致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场,考试无法按时进行时,考点应立即报告至应急处理小组,应急处理小组应及时向自治区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报告,并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相应处理措施,尽快组织考生进入考场,由考点工作人员及考点巡视人员安抚考生情绪,做好思想工作,并视情况补足考生的考试时间,将不利因素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二)考试开考后,因计算机系统、考试软件、网络或供电系统出现故障,无法在30分钟内修复,导致大范围考生无法正常考试时,考点应立即将情况上报应急处理小组,同时请全体考生在座位上安静等待。应急处理小组应及时向自治区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报告,经同意后可相应做出如下处理:推迟相应考试的结束时间;若推迟时间影响下一场考试,则在考试期间内酌情安排相应批次考试。考点工作人员及巡视人员要安抚考生情绪,做好思想工作。

(三)出现考生集体舞弊情况时,考点应立即上报应急处理小组,应急处理小组应及时上报自治区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指派专人会同有关部门,封闭整个考点,更换监考人员,并请公安机关协助调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出现考生集体罢考情况时,考点及巡视人员首先应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如果考生不服从劝解,由应急处理小组上报至自治区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终止该场考试,并将情况作详细记录。

考试过程中发生考生围攻殴打考试工作人员或故意损坏公共财产等情况,考点及巡视人员首先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对不服从劝解、情节严重者,由应急处理小组上报至自治区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进行处理,同时请当地公安机关协助进行查处。

(五)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感染疑似新冠肺炎疫情等流行性疾病时,应配合地方政府和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考点隔离、人员隔离,或者采取地方政府和卫生防疫部门要求的其他措施,防止疫情扩散。考生经医务人员现场核实、诊断并决定是否终止其考试并带离考场,如可以继续参加考试的,及时将发热考生转移到5006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并做好隔离防护工作。在考场记录单上记录处置情况,并经考点防疫副主监考和参与诊断的医务人员共同签字,相关情况同时报内蒙古会计考办。

 

考试中发现考生出现危重疾病症状时,应立即联系当地急救部门,及时送往医院就医。

(六)发生其他影响严重的重大突发事件时,考点应及时上报应急处理小组,由后者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妥善处理,将不利因素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并及时上报自治区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

第九条  一般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考试中发生的一般突发事件,考点应立即向应急处理小组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情况记录。应急处理小组根据本地区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并上报自治区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

(一)考试过程中,发现试题出现明显错误时,自治区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应及时上报全国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由全国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进行处理。

(二)考试期间,因计算机系统、考试软件、网络或供电系统出现故障等原因,导致考生无法正常考试,但可以在30分钟内修复时,应及时与相关部门协调,考点技术人员应在30分钟内排除故障,由考点负责人向应急处理小组报告,同意后推迟相应考试的结束时间。

(三)考试期间,个别考生因计算机、考试软件等出现故障,导致无法正常考试,应及时安排考生使用该考场或该考点的备用计算机继续完成考试,并相应推迟该考生考试的结束时间。

(四)考试结束后,由于网络、服务器等故障,无法将考试数据及时上传时,考场工作人员或技术人员应将考试数据做好备份,待网络、服务器故障排除后,及时将考试数据上传。

(五)发生其他有一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时,考点应及时上报应急处理小组,由后者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妥善处理,将不利因素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并及时上报自治区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

第十条  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应依法、合规进行处理,并将有关资料整理、存档,处理结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  关于突发事件所涉及的考试政策问题,由自治区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统一进行研究处理。

第十二条  以人为本,做好解释和告知工作。对需重新安排考试时间和批次等情况,应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通知相关考生延考时间及地点等信息,通过相关网站,公布处理方案和咨询电话。

第十三条  考试期间,应急处理小组应积极跟踪网络等媒体舆情,发现相关情况应及时应对。

第十四条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乌海市财政局

2020年8月18日

 

 文件下载:乌财会392-关于印发《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乌海考区)工作方案》和《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乌海考区)应急预案》的通知.docx

 相关解读: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的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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