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教育部联合下发《关于落实高校学生食堂补贴措施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食堂工作保证高校稳定的通知》和《关于落实学生食堂补贴进一步做好学生食堂工作确保高校稳定的紧急通知》
为缓解猪肉价格上涨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带来的生活压力,按照《国务院关于切实落实政策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2007]1号)要求,2008年1月和2月,财政部、教育部联合下发《关于落实高校学生食堂补贴措施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食堂工作保证高校稳定的通知》和《关于落实学生食堂补贴进一步做好学生食堂工作确保高校稳定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落实对所属公办和民办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学生食堂的专项补贴;要求高校从事业收入中安排补贴资金,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食堂工作。3月3日,两部决定对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校按照200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数237万人(包括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每生每月20元的补贴标准、补助期限4个月(今年3月至6月)计算,再次安排高校学生食堂临时补贴专项资金18928万元,专项安排给高校用于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要求地方对所属高校学生食堂进行补贴,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学生食堂工作。上述措施,对于保持高校学生食堂价格的基本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受到了高校的普遍欢迎和社会舆论的理解与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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