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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财政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14日 作者: 来源:乌海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乌海市财政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我局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度会,通报政府信息公开及受理情况。

(二)更新完善《指南》和《目录》。根据《条例》规定,在乌海市政府网站上公开了《乌海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乌海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对目录及时更新,进一步加大公开范围,公开了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的财政信息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财政资金情况。

(三)加强《条例》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在《条例》颁布一周年之际,我局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纪念《条例》颁布一周年宣传活动。悬挂宣传标语,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在乌海日报、乌海电视台、乌海电台刊发、播出宣传稿件。组织人员参加自治区和市里组织的培训班,积极学习和贯彻条例,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四)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并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科负责监督,条法税政科严把政策法规关,各科室(单位)认真整理信息和编制目录,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网站支持,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五)完善各项配套制度。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内部信息审核与报送制度,健全了局域网络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同时,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考核制度、审核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了有激励、有问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局致力打造“为民财政”、“阳光财政”,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报送的数量和质量,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对外公开上,通过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发布信息34篇,对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和业务工作等信息予以及时公开;楼层分布、办事指南在大厅进行公开,方便群众办理各项业务;公开投诉、举报、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公开面与规范化程度均达到100%;推进财政网络建设,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查询方式、受理时间及程序流程,公开了局机关职能、审批事项、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等内容;公开了局领导基本情况、分管业务及职责,方便了公众监督,拓宽了公开内容。

对内公开方式更加多样,继续做好通报、报表传阅、印发文件、公开栏公示等方式的公开,完善财政内部网络及邮件系统,使网络公开的方式更加便捷、节俭。全年,我局共编发《乌海财政信息》52期,《财政收支简报》11期,农村牧区综合改革动态27期,宣传信息180条,《乌海日报》登载财政信息90余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及受理情况

我局答复的信息主要以会计工作类信息为主,答复方式主要通过电话、现场办公等方式答复。2009年共计答复会计类政府公开信息800人次,不收取任何费用。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更新的不够及时。二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三是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督促,督促各相关科室严格按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二是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三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切实做到公开及时、有效、便民。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推进和完善网站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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