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财政局关于《关于健全防止资金沉淀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
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乌海市财政局 | 信息分类: | 政策文件 | ||||||
概 述: | 乌海市财政局关于《关于健全防止资金沉淀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3-04-18 11:01:02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持续持续深化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拓展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成效,强化预算管理,防止资金沉淀,推动我市沉淀资金监管工作实现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按照市政府贯彻落实的要求,乌海市财政局起草了《关于健全防止资金沉淀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乌海市财政局国库科(603室)(邮编:016000)。来信请注明“《关于健全防止资金沉淀的意见》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498496834@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
附件:《关于健全防止资金沉淀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乌海市财政局
2023年4月18日
附件下载:关于健全防止资金沉淀的意见.docx
相关解读:乌海市财政局 关于《关于防止资金沉淀的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