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财政局关于 《乌海市“十四五”财政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
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乌海市财政局 | 信息分类: | 政策文件 | ||||||
概 述: | 乌海市财政局关于 《乌海市“十四五”财政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2-05-06 11:25:23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乌海市“十四五”财政规划》(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乌海市财政局1709 办公室(邮编: 016000)。来信请注明《乌海市“十四五”财政规划》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 2422683534@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6日。
附件:1.《乌海市“十四五”财政规划》(征求意见稿)
乌海市财政局
2022年5月5日
附件
乌海市“十四五” 财政规划
(征求意见稿)
乌海市财政局
2022年4月
目 录
一、“十三五”时期乌海财政改革发展主要成就........................................1
(一)财政综合实力持续增强...............................................................1
(二)助力三大攻坚战成效明显...........................................................2
(三)宏观调控职能有效发挥...............................................................3
(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4
(五)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4
(六)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6
(七)党的建设纵深推进.......................................................................8
二、“十四五”时期乌海财政改革面临形势、指导思想、主要目标................................................................................................................9
(一)面临形势......................................................................................9
(二)指导思想....................................................................................12
(三)发展目标....................................................................................13
三、“十四五”时期乌海财税改革和管理任务.....................................16
(一)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16
(二)深化财政体制改革.....................................................................18
(三)完善现代税收制度....................................................................19
(四)健全政府债务管理....................................................................19
(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20
(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21
(七)推进会计制度改革和财会监督................................................22
四、“十四五”时期乌海财政发展的主要任务.....................................................22
(一)促进创新驱动发展 ....................................................................22
(二)促进经济体系优化升级 ............................................................23
(三)支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 ............................................................25
(四)促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 ............................................................28
(五)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29
(六)促进人民生活品质改善....................................................................30
(七)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繁荣稳定...........................................................32
五、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措施........................................................................33
(一)加强党的建设.....................................................................................33
(二)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34
(三)全面加强财政人才队伍建设...........................................................36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起步期,是乌海市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关键期,也是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攻坚期。为充分发挥财政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根据《内蒙古财政“十四五”规划》和《乌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结合乌海市财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时期乌海财政改革发展主要成就
“十三五”是乌海财政改革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但成效显著的五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保基本、守底线、促均衡、提质量”为理财观,聚焦聚力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在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和支柱性作用,扎实做好生财、聚财、用财三篇文章,基本确立兼顾乌海特色的现代财政制度框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政保障,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了财政力量。
聚焦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做大做实做优财政蛋糕,财政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坚持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2020年,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2017年的37.8亿元增长至54.02亿元,年均增长12.6%。2017年到2020年,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4%,与“十二五”期间税收占比50%相比,收入质量明显提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GDP比重,由2017年的9.22%提高到2020年的9.59%,人均可用财力(户籍人口)由2017年的11543元增加至2020年的16868元,增长46%。争取中央及自治区对我市各类转移支付增量达到10.27亿元,其中多项一般性转移支付年均增速达到两位数。大力盘活存量资金,市本级累计收回资金22.03亿元,统筹用于亟需重点项目和化解政府债务。通过多措并举,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保持较高强度,“十三五”时期,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544亿元,为“十二五”时期的1.2倍,年均增长10.8%。
财政收支规模进一步壮大、结构进一步优化、质量进一步提升,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财力保障。
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多措并举,通过当年超收收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化解债务等方式,扎实有序开展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各项工作。申请化债奖励资金2.6亿元,支持全市实质化债。积极争取国家建制县隐性债务化解试点,获得置换债券和再融资债券支持,有效防范局部风险发生。推进存量债务置换,申请发行置换债券支持,节约政府融资成本,有效缓解各级政府偿债压力。“十个全覆盖”拖欠工程款和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无分歧账款“清零”。
全力支持污染防治。“十三五”时期,全市财政累计投入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资金18.91亿元,其中市本级8.56亿元、区级10.35亿元。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十三五”期间共下达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2867万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3614万元,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十三五”时期,全市财政扶贫资金累计支出9433万元,是“十二五”期间的3.6倍。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从根源上解决资金闲置等问题。巩固脱贫成果,推进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建设,落实公告公示制度,提升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积极财政政策全面落实。积极落实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严格执行减免个人所得税、降低增值税税率等统一规定,在规定区间内顶格执行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率政策。及时更新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对涉企乱收费开展专项核查,坚决纠正蚕食红利行为。进一步健全区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支持基层均衡可持续发展。
(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
坚持优先保障“三农三牧”支出,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围绕“宜业”,落实自治区实施粮改饲政策探索财政支持产业融合发展新模式。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巩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成果,落实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新增农牧业担保贷款,重点支持新型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
围绕“宜居”,实施一事一议、美丽乡村、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和养护。实施农区“厕所革命”工程,改善农区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
(五)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促进劳有所得。“十三五”时期,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全市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5457人;高校毕业生就业10896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5343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986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连续五年均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目标4%以内。扩大就业补贴资金待遇人群,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三支一扶”等项目人员生活和交通补贴进一步提高。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已提高至每月1760元,较2015年增加260元。从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中安排专项资金1亿元,保障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延长执行失业保险费率由1.5%降至1%,积极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减轻困难企业压力。
促进学有所教。“十三五”时期,我市教育支出累计达到60.72亿元。实现了统一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使中小学消除“大班额”。特殊教育学校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范围覆盖了小学、初中、高中。支持补齐学前教育普惠短板。扩大了对高中学校学生免费的范围,提高职业教育及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大学新生资助政策由城乡低保家庭扩大到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促进老有所养。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政策,连续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2020年月人均达到2631元,较2015年增加了825元,惠及全市7.6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水平由2015年的每人每年600.6元提高到2020年的665元,惠及全市18.5万人。实现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普惠制,提高了百岁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标准等。支持全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实现异地就医结算,我市已列入国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促进弱有所扶。合理提高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城乡居民养老、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保障水平位居全区前列。最大限度保障困难群体基本需求。
促进文化旅游建设。“十三五”时期,全市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64亿元。重点支持旅游产业、艺术创作、文物保护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公益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文艺惠民演出、乌兰牧骑事业、广播电视节目覆盖等文化惠民工程、我市文化旅游传媒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文化资源不断丰富,乌兰牧骑事业取得更大进展,艺术创作呈现百花齐放局面。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基本建成,文化产业发展活力不断凸显。通过实施全民健身工程,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建成并运行良好。
(六)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中期财政规划、改革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等文件,稳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加快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制定推进市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出台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协同推进其他改革任务。首次向市人大报告市本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全面完成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
聚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集中财力办大事,财为政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系统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聚焦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从更长周期、更广范围谋划政策和预算安排,使资金流与决策流、业务流、信息流更好融合,做到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到哪里、财政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
聚焦协同高效、综合集成,精准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财政调控能力显著提升。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宏观和微观的关系,综合运用财税政策工具,创新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发挥逆周期调节作用,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同时,注重财税政策与金融、投资、产业、区域发展等政策的协同,形成政策合力。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稳定了市场预期,提振了市场信心,有力对冲了经济下行压力,为我市经济稳中有进、培育涵养更多优质税源创造了条件。
聚焦利民为本、民生优先,健全民生保障长效机制,民生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坚持加大投入与完善制度两条腿走路,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可持续的民生保障机制,推动树立个人努力、各方合理承担责任的科学民生理念,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大大增强。教育、医疗、社保、三农、文化、住房等民生支出持续增长,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城乡低保等保障水平逐年提高,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聚焦改革破题、创新制胜,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财政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兼顾乌海特色的现代财政制度为目标,大力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以改革先行带动发展先行。认真贯彻《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预算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在全区率先实质性突破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走在前列。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五年行动,开展部门整体预算绩效改革,全面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建立健全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稳步推进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
(七)党的建设纵深推进
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摆在首位,深刻把握“财”和“政”的有机统一。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研究问题、制定政策、推动落实等各项具体工作中,自觉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当成头等大事,强化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见实效。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以自我革命精神,真刀真枪解决问题,重整行装再出发。始终把抓好党建作为本职,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推进支部标准化建设,夯实机关党建基础。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高质量完成机构改革任务,用好职务与职级并行两道“阶梯”,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激活干事创业“源头活水”。着力净化机关政治生态,持续整治“四官”问题,实行定期轮岗制,防范长期处于同一岗位而产生廉政风险,切实把严的标准、硬的举措贯穿管党治党全过程。
二、“十四五”时期乌海财政改革面临形势、指导思想、主要目标
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进入加速演变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经济、政治等格局发生深刻调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加快实现期,社会大局稳定,制度和治理优势明显,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建设“重要窗口”、书写新篇章的关键期,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展现新担当的关键期,是深化改革、取得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富裕实效的关键期,财政工作既面临重大战略机遇,也面临诸多严峻挑战。
(一)面临形势
全国层面,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发展前景依然广阔,尽管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冲击前所未有,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十分严峻。但从长期看,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支撑的经济基本面不会变,韧性强、回旋余地大的基本经济特质不会变,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基本条件和基本因素不会变,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前进的态势不会变。稳中向好、长期向好仍然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旋律,我国将进入充满挑战的战略机遇期。同时,如何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面临更大困难挑战。经济增速换挡、结构调整阵痛、动能转换困难相互交织,面临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惠民生等多重挑战,财政调控任务越来越重。有效需求乏力和有效供给不足并存,结构性矛盾更加凸显,传统比较优势减弱,创新能力不强,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部分行业产能过剩严重,企业效益下滑,债务水平持续上升,金融风险隐患增大,财政自身运行风险越来越大。
自治区层面,按照中央宏观政策要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为保障自治区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能源市场需求回升,将刺激自治区煤炭、电力企业加快产能释放。同时,自治区一批重大基础设施、生态环保、重点产业项目前期工作已经成熟,陆续开工建设,将带动有效投资扩大,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国家一轮支持东北振兴和西部大开发指导意见,也为自治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政策支持,成为推进我区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
乌海层面,财政发展还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十四五”时期,财政增收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倚能倚重的结构性矛盾仍未有效缓解部,收支矛盾加剧,支出结构不尽合理,部分财政支出项目存在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暂付款规模依旧庞大,财政潜在风险凸显;社保基金当期收支缺口不断加大,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缺口政府补助不断增加,可持续发展形势严峻。虽然全市财政经济运行面临较大压力和挑战,但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要坚定信心决心,正视困难问题,坚持稳字当头,在发展中化解风险,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持续用力,加快把战略机遇和政策红利转化为增长动力和发展效益,确保经济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
我市收支分析,收入方面,有利因素,一是经济基本面稳中向好。能源市场需求较好,将刺激煤炭、电力企业加快产能释放。企业效益逐步改善,为财政收入增长提供了有力基础。二是改革红利加快释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将有力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经济提质增效。三是减税降费和“放管服”改革政策效果进一步显现,市场主体活力不断增强,带动纳税主体和税源数量相应增加。不利因素,一是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对能耗双控提出更高要求,发展方式总体粗放,产业结构倚能倚重,经济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积极动向并不稳固。二是新冠肺炎疫情等不确定突发因素对经济运行的影响,短期内对财政收入减收影响较大。三是财政收入基数中包含的一次性非税收入因素较多,也相应影响以后年度财政收入增幅。支出方面,一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污染防治攻坚战,需要财政全力支持;二是全力优先保障、保工资和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等支出,保障社会经济稳定;三是支持乡村振兴、教育、养老和卫生健康等领域支出,刚性较强,也需要合理安排;四是化解政府债务任务艰巨,还本付息支出需求可能与“三保”支出重叠,该支出事项需要重点关注。支出刚性增长趋势短期内较难改变,财政支出结构还需进一步优化。同时,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财政支出绩效的要求越来越高,如何结合我市实际,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成为我市财政管理面临的重要任务。
综合判断,我市财政发展处于危与机并存、危中有机、危可转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要胸怀大局,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特征新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保持战略定力,把握发展规律,运用系统观念,切实肩负起新发展阶段历史使命,创新突破,奋发有为,以确定性的工作应对不确定性形势,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以新气象新作为创造新业绩。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新时代财政工作。统筹推进“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动态优化积极财政政策,进一步提质增效;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大力优化支出结构;更加注重财政可持续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推进财政一体化改革,更好发挥财政在资源配置、财力保障和宏观调控方面的基础作用,努力贡献财政力量。
(三)发展目标
财政综合实力显著提升。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财政体制机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整体智治财政建设稳步推进,财政资源统筹能力进一步强化,基本建成兼顾乌海特色的现代地方财税体制,推进我市财政工作走在前列。更好发挥现代财税体制在资源配置、财力保障和宏观调控等方面的基础作用,把制度优势充分转化为治理效能,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富裕先行先试取得实效提供有效支撑。为力争2035年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乌海财政贡献。
服务全市大局能力进一步增强。在质量效益持续保持较高水平的基础上实现财政综合实力较快发展,财政收入“匹配性、均衡性、可持续性”增长,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幅与GDP增幅基本同步。地方财源培育能力持续增强,经济发展基础更加稳定,财税收入结构更加优化,良好势头继续保持,努力为全区大局做出更大贡献。坚持“以收定支”原则,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运用零基预算理念和方法,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
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建设财政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财税政策与金融政策、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区域政策等协同发力,逆周期调节的财税政策体系更加健全,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政策导向更加精准,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持续提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财政支出的七成以上用于民生,切实保障我市高质量建设。进一步增强民生政策措施有效性和可持续性,民生事业建设更加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进一步健全。应对重大风险挑战能力进一步提升,政府偿债能力评估机制和政府债务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科学合理。
财政体制机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高水平建成兼顾乌海特色、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地方财税体制。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支出标准体系不断健全,预算法定和预算刚性不断强化。市与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全面推进,形成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与区级财政关系。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统筹、协调发展。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不断深化,全面建成“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结果应用有问责”的全过程闭环管理。
整体智治财政建设稳步推进,财政管理水平高效协同。聚焦数字化乌海财政建设,落实数字化改革总体要求,遵循“横向一体化、纵向集中化”改革原则,运用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加快推进财政数字化改革,全面完成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打造整体智治财政,实现数据共享、流程再造和业务协同。深度开发利用大数据,财税大数据对财政决策支持力度和财政资金配置效率显著提升,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决策更加科学、治理更加精准、服务更加高效。
“十四五”期间财政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
指 标 |
2025年 |
年均 |
属性 |
1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 |
- |
与GDP基本同步 |
预期性 |
2 |
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 |
80%以上 |
预期性 |
|
3 |
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 |
七成以上 |
预期性 |
|
4 |
财政科技投入增长(%) |
- |
23
|
约束性 |
5 |
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等级 |
绿色 |
预期性 |
|
6 |
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覆盖率(%) |
100 |
约束性 |
|
7 |
市级“三保”支出需求保障率(%) |
100 |
约束性 |
|
8 |
部门整体绩效预算编制覆盖率(%) |
100 |
约束性 |
|
9 |
预决算公开率(%) |
100 |
约束性 |
三、“十四五”时期乌海财税改革和管理任务
(一)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积极统筹各类资源,集中力量办大事,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和程序编制预算和安排重点支出。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衔接。
推进支出标准化。发挥支出标准化在预算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支出标准对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约束机制。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建立与国家基础标准相结合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体系。探索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化管理,加快建设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应用。
优化支出结构。推动重大战略、重点改革和重要政策落实落地。财政支出范围聚焦国家安全和政权建设,加大对教科文卫、社保、扶贫等民生事业领域的支持力度。强化“三保”支出管理,重大政策出台和调整必须进行综合影响评估,充分考虑财政可承受能力。创新财政支出方式,大力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深化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
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严格执行人大批准预算,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严格规范预算调剂行为。进一步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提高财政透明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充分运用绩效手段,提高资金效能,深化绩效管理改革,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推进绩效指标体系建设,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压实部门实施预算绩效的主体责任。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体系,加强事前绩效评估,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健全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和自治区部署要求,加强对重大战略、重要任务、重点改革的财力保障,分清轻重缓急,坚持有保有压。进一步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增强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编制的指导性和约束性。加强政府债务和中长期支出责任管理。加强规划约束,凡涉及到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的部门、行业规划,拟出台的增支事项都要互相衔接,强化对年度预算约束,未纳入规划的增支政策,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年度预算一般不予安排。
完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完善重点会计科目设置及核算管理,着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建设以一体化为目标高度融合的政府会计核算系统,细化以职能分类的财政总预算会计系统。加强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的适应性研究。推动建立全面反映政府资产负债、收入费用、运行成本、现金流量等财务信息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二)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按照“统筹兼顾、均衡发展”的原则科学确定市区政府收入划分,充分调动各区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保证各级财政收入稳定。推进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适度加强市级政府在维护本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等方面的责任。督促各区全面落实、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责任,对落实“三保”存在困难的地区除应对突发事件支出外,一律不得安排用于其他支出事项,逐步建立基层“三保”长效保障机制。按照财政事权属性,合理安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规模,重点加强对乡村振兴、污染防治、基层“三保”、科技投入等重点领域资金保障。
(三)完善现代税收制度
配合国家做好个人所得税扩大纳入综合征税所得范围,完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相关工作。根据乌海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依法研究地方税税率、税收优惠政策等。统筹推进非税收入改革。坚持依法治税理念,提高税收和非税收入规范化、协调化、法治化水平。持续推进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促进各部门信息共享。
(四)健全政府债务管理
完善政府债务管理体制机制。根据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的需要以及财政可持续的要求,合理确定政府债务规模。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确定机制,一般债务限额与税收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相匹配,专项债务限额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项目收益相匹配。完善以债务率为主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健全地方政府偿债能力评估机制。加强风险评估预警结果应用,有效前移风险防控关口。
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完善常态化监控机制,坚决杜绝通过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全面加强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预算评审。激励引导各区加快推进隐性债务化解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化债任务。
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完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机制,探索建立政府投资基金绩效全过程评价制度,将绩效评价作为基金增资扩股或提前终止的重要依据。对已经设立的基金,根据运营情况,合理安排财政出资,减少资金闲置,从严控制管理费用。对准备设立的新基金,严把“财力”审核关,充分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和设立可行性。基金设立方向重点聚焦关键性、创新性行业领域,带动民间资本加大投资力度。
(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强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顶层设计,坚持资产管理与资金管理并重。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创新,强化部门和单位管理责任及内控机制,突出主体管理责任,硬化责任约束。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提高制度约束力。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节约和高效使用,优化资产配置,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
加强资源性国有资产管理。按照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全面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等重大改革任务,加快谋划推进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价监测、统一确权登记、资产统计评价考核、有偿使用等自然资源管理重大制度建设。
(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夯实采购人采购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采购人对采购需求和采购结果的负责机制。完善竞争性采购方式,完善评审因素裁量设定,加强政府采购合同标准管理。落实政府采购支持创新的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建立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体系。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规范采购内控程序:标准化采购流程。简化政府采购审批程序,强化采购事中事后监管,创新政府采购电子监管方式。
(七)依推进会计制度改革和财会监督
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抓好会计工作信息化建设和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指导三区财政局代理记账资格管理,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的执业行为的监管,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做好会计事务管理相关事项的公开、公示和平台管理,增强推进会计改革与发展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意识。
四、“十四五”时期乌海财政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促进创新驱动发展
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力度。实施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健全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多渠道、多形式研发经费投入体系和机制。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加大财政研发经费投入力度,确保财政对研发经费投入只增不减。落实企业研发投入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激励、技术转让税收优惠和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扣除比例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深化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改革,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技术创新领域,逐步提高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
实施“科技兴蒙”行动。充分发挥全市科技专项资金的带动引导作用,加大基础研究投入,鼓励原始创新,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支持。落实“科技兴蒙”行动各项政策措施,形成更有效的创新激励机制。加大科学技术普及力度,支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
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和市场导向,推动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一体化创新机制,构建“企业+科研机构”的联结机制,形成企业“出题”、科研机构“答题”的科技创新格局。支持企业牵头实施重大科技项目,优化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强化科研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支持科研院所、高校与企业创新协同。发挥企业在应用研究中的主体作用,聚焦我市优势特色产业科技项目,支持新材料研发应用等关键技术研发应用,推动科研成果产生形成新产品新技术。支持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依托“乌海英才”工程,强化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和产业创新人才团队资金支持,大力培养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落实科技奖励和人才引进政策,加大科技人才引进投入,培养一批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
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实施企业研发投入财政后补助机制,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投入财政后补助办法》,按照自治区和盟市8:2的承担比例,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研发投入事后补助资金支持。
(二)促进经济体系优化升级
大力发展现代能源经济。抓住用好自治区创建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重大机遇,加大技改投入,通过专项补贴、资金统筹、基金引导、PPP等方式,扶持先进产能,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基地、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发展与生态保护示范基地。推动电力能源产业转型升级,持续优化电力结构,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和供应保障能力。持续优化火电,推进乌海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加大火电机组节能改造力度,加强清洁燃煤发电等前沿技术研发应用。积极发展风电光伏,大力推广光伏项目,加大力度推进矿区光伏治理项目,推动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建设。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支持淘汰化解过剩产能,通过统筹相关资金、争取自治区专项支持、组建去产能资金池等措施,强化激励和倒逼机制,进一步化解钢铁、煤炭等领域落后产能。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推动传统特色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采用后补助等方式加大对重大技改升级项目支持力度。
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改革资金支持方式,推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用,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装备制造、大数据、生物科技、中医药(蒙医药)等潜在优势领域支持力度,推动新兴产业集群化、高端化发展。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创新创业基金的建设和规范运作,建立完善创投基金运作机制模式。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运用财税政策和政府引导基金等支持手段,以产业转型和消费升级为导向,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支持加快发展研发设计、法律服务、现代物流业等服务业,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牧业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服务业数字化。促进物流枢纽、大型物流园区、配送中心和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补足流通体系短板。支持发展养老、会展、体育、育幼、文化旅游、家政、物业等产业,扩大优质服务供给。大力发展现代金融业,培育新型金融主体,支持做大做强国有金融业,鼓励引进国内外大中型金融机构,着眼于提升金融业综合竞争力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落实上市企业奖励和费用补贴政策。
着力提升园区质量。综合运用财政资金、政策、体制调整等措施,控制园区数量,优化园区布局,完善园区功能,提升园区承载力,明确各类园区发展方向、功能定位和产业重点,重点推动基础设施配套、产业扩容、循环改造和园区升级,努力实现园区协调发展、差异化发展。加快园区绿色化、循环化改造和产业耦合发展,形成“链式整合+园区支撑、集群带动+协同发展”新格局。加大对军民融合发展的支持力度。
(三)支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
优化乌海市基建投资结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和自治区宏观调控总体要求,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动态调整优化基建投资支出结构。改革投资方式,规范投资管理,坚决退出设立年代久远、已完成阶段性任务的项目或已通过政府投资基金等方式有效支持的领域;对于与其他专项资金支持事项交叉重复的项目,内容相同的逐渐退出,各有侧重的加强统筹。切实保障好市委、市政府关注的重点领域投资,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支出安排向经济和区域协调发展、生态保护、军民融合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倾斜。强化投资引导作用,规范对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投资补助,促进合理安排基建投资规模和方向,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
促进消费提质扩容。完善扩大消费的财税政策,深入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大城市老旧小区适老化、便民化改造力度,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优化升级和二手车流通,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加快释放文化、旅游、体育、养老、托幼、家政、教育培训等服务消费潜力,加快培育数字消费、网络消费、信息消费等新型消费和夜间消费、创意消费等新热点,推动消费从传统基本需求向智能、绿色、健康的现代消费需求转变,从增加消费数量向提高消费质量转变,从产品消费向服务消费转变。
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改革和完善初次分配制度,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完善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全面改革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提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水平。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劳动、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市场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实行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
促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完善多渠道筹资机制,采取财政投入、政府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资继续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做好运营管护,强化财政资金引导和支持作用,加大对资源枯竭、产业衰退、生态严重退化、特殊困难村镇的支持力度。推动小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并向周边延伸覆盖,支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支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引导城市发展方式转变和生态空间优化。支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特色小镇培育,改善乡镇人居环境。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运用财税政策和政府引导基金等支持手段,以产业转型和消费升级为导向,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支持加快发展研发设计、法律服务、现代物流业等服务业,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牧业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服务业数字化。助力养老托育产业发展,支持发展养老、会展、体育、育幼、文化旅游、家政、物业等产业,按规定落实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推动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加强与蒙古国、俄罗斯贸易合作,支持内蒙古始发中欧班列增量扩容。
深度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围绕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环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牵引撬动和支持保障作用,推动需求与供给、消费与投资有效结合,优化消费网络重要节点布局,优化零售企业规划布局,鼓励建设“智慧商店”“智慧街区”“智慧商圈”。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促进上下游、产供销、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实现交通物流网、消费供需网、上下游企业,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四)促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动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农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决策部署,支持农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持续改善农区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提升农区公共服务水平,逐步提高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占比,推动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
加大投入保障力度。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逐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牧业农村牧区比例,优先保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债券继续向“三农三牧”补短板重大工程项目倾斜。
支持农牧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国家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发挥好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支农惠农政策资金导向作用,支持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发展,支持创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推动农牧业信贷担保扩面提效,稳步做大政策性业务规模。研究评估农牧业保险政策效果,增品提质农牧业保险。支持并落实葡萄产业扶持政策和“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政策,提升优质农畜产品供给能力。
支持实施农区建设行动。支持农区人居环境整治和长效管护机制资金投入,加强村镇环境保护和污水垃圾处理。落实农区厕所革命奖补政策,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引导自愿改厕,并加大对骗取涉农补助资金的查处力度。支持美丽乡村建设。
(五)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健全与任务相匹配污染防治投入机制。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将污染防治攻坚作为财政投入重点保障和优先支持领域。围绕既定的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科学测算资金需求,建立有效保障机制,提高环境治理水平。支持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和能源清洁化利用,做好碳中和、碳达峰工作。
完善生态建设财政政策体系。继续做好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同时积极推进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
保障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支持重点区域绿化及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落实好天然林保护工程补助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支持造林和森林抚育,实施森林治理精准提升工程。加强草原和林业资源保护,实施乌海及周边地区退耕还林还草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并支持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引导建立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支持生态环境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鼓励生态治理项目与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等相关产业深度融合。
(六)促进人民生活品质改善
促进稳定和扩大就业。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完善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就业容量不断扩大,就业质量不断提高,就业创业环境不断优化,劳动者技能素质不断提升,重点群体就业基本稳定。完善政府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资金投入,保障重点人群享受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补贴措施,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人群就业。强化支持实施民生志愿者、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非公经济组织就业补助、退役军人培训安置等就业政策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促进高质量教育发展。健全教育经费保障体系,坚持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和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推动职业教育发展,促进高等教育质量提升。优先保障教师队伍建设投入,支持教育人才引进工作。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化,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完善乡村教师、特岗教师补助机制,加强师资培训,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素质。
促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推进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和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统一部署,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稳妥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巩固完善工伤保险自治区级统筹。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基金安全持续增强。社会保险转移接续顺畅有序,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管理服务高效便捷。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水平,改革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制度,强化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保障制度,推进进一步统筹社会救助财政资金。促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低收入家庭救助政策,减少低保与社会福利捆绑重叠,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救助梯度,削弱“悬崖效应”。
促进健康乌海建设。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支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改善疾控基础条件,强化基层公共卫生体系。逐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投入水平,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重点疾病预防控制类、妇幼健康服务类、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类等项目。继续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促进文化繁荣发展。一是支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全民阅读、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广播电视覆盖、文化公益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等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继续支持重点公益文化项目实施,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标准化。二是支持繁荣文艺创作,加强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大力弘扬乌兰牧骑精神,支持新时代乌兰牧骑事业发展。三是支持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推进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四是支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管理体制,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五是支持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促进全民健身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
(七)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繁荣稳定
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加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践行守望相助理念,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讲好内蒙古民族团结故事。支持统筹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支持加强重点行业安全监管,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维护国家安全,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支持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依法治国。加大对平安乌海建设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健全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惩治盗抢骗黄赌毒及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整治力度,支持推进化解特殊疑难信访问题,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进一步支持深化全面依法治国,着力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司法独立、公正的财政保障机制。
五、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建设
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两个维护”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财政工作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财政本职工作的实效上,体现在党员、干部的日常言行上,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财政工作实践、推动各项工作。坚持党建工作和财政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把全面从严治党理论转化为推动财政党建的思路和举措,持续提高党建工作质量。
强化对财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履职行权监督制约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事,确保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财政权力。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以公开促规范。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加强财政部门内部控制。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流程控制、依法合规运行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完善内控信息化工作措施,持续推进财政内部控制工作,有效防控财政业务及管理中的各类风险。严格内部控制责任追究,加强内部控制工作结果运用。
全面推进财政政务公开。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增加主动公开内容,妥善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主动妥善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财政政策解读,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实效性。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高财政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完善纠错问责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整治昏官、懒官、庸官、贪官,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为,建设风清气正的财政机关。完善容错机制,鼓励干部担当作为。
(二)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深化财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公开财政部门权责清单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调整进行动态管理。宣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持续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
与时俱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落实法制财政建设任务,加快推进法制财政建设。积极参与市政府和财政厅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意见建议。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遵守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论证、起草、征求意见、合规性审查、集体审议、向社会公布、备案、清理等程序,严格控制发文数量。
确保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强内部监督,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明确财政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重大决策依法接受党政机关和社会的监督。
加大法治教育和法治机构建设。加强财政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列为干部教育的必修课。鼓励和支持财政干部参加法律学习培训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配齐配强财政法治机构工作力量,确保法制审核工作有专人负责。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将法治财政建设实效作为衡量财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夯实规范执法的基础。全面贯彻《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 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办法》,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不得作出决定。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着力化解行政争议,纠正违法或不当财政行政行为。妥善开展行政诉讼工作,依法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开展行政裁决,通过法定渠道解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合理诉求。
全面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绩。通过大力加强财政法治建设,提高财政系统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思维的主动性,法治财政意识自觉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将财政领域的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实绩提高到新高度。
(三)全面加强财政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人才工作政治引领。各级财政部门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把财政人才队伍建设作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重要内容。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健全人才政治素质识别和评价机制,政治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健全联系专家机制,最大限度把专家人才集聚到财政改革发展事业中来。崇尚爱国奉献,将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转化为为国理财、爱岗敬业的奋斗实践,加强对精神状态、工作作风等考察考核,鼓励优秀人才到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地区承担重点攻坚任务,加强人才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
统筹推进人才库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统筹推进财政“一库两池一室”建设,即人才库、专家人才池、复合人才池和专家工作室。建立涵盖宏观研究、核心业务、会计核算、金融外经、政府采购、教育培训等方面的财政人才库。选拔一批精通业务的专家型人才,打造专家人才池。发现和掌握一批具有较高政治素养和较强业务能力、熟悉财政宏观管理和了解基层情况、具有较强领导力和执行力的复合型人才,打造复合人才池。组建专家工作室,实行牵头人负责制,承担有关领域前沿问题研究和重点任务攻坚工作。结合人才库建设需求,采取考录、遴选、选调等方式引进急需人才,注重从税务、金融等有关部门引进优秀年轻人才。
强化人才培养使用。制定《全市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科学利用系统内外、各级各类教育培训资源,注重发挥合作院校专业优势,共享优秀师资力量,实现优势互补,立体培训。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分级分类制定人才教育培训计划,有计划地选派优秀人才到党校(行政学院)学习,赴发达地区学习实践,组织务实管用的专题培训班,补足知识弱项、能力短板和经验盲区。结合财政事业发展和人才成长需要,通过交流轮岗、借调、跟班学习等方式,加大各层次优秀人才横向、纵向交流力度,有计划开展与发达地区财政局的跨地区人才交流锻炼,探索与有关部门和企业的人才交流锻炼。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人岗相适,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突出重点岗位历练、多岗位锻炼、急难险重任务考验,工作实绩突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任用。完善人才绩效评价机制,突出政治品德和能力业绩,全面准确评价人才贡献,评价结果作为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全面加强党员和干部人才建设,为“十四五”财政规划顺利实施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积极开展财政职能职责研究,建立科学、高效、顺畅的职责和工作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能上能下、容错免责、正向激励”的人才培养、选拔和监督管理机制,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坚持人岗相适、用当其时、人尽其才,增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整体功能和活力。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方法,推进人才培养改革创新,建立分层级、分专业、分类别的人才培训机制,不断提升干部队伍建设整体水平。
文件下载:乌海市财政局关于 《乌海市“十四五”财政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doc
附件下载:乌海市“十四五”财政规划(征求意见稿)》.docx
相关解读:《乌海市“十四五“财政规划》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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