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 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乌海市财政局 | 信息分类: | 政策文件 | ||||||
概 述: | 乌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 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1-06-04 15:27:13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市本级各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各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强化资金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根据《乌海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乌财规〔2019〕349号)要求,我局决定对乌海市本级各预算单位2020年度银行账户进行年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范围和报送时间
(一)年检范围:市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预算单位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开设的所有银行账户。
(二)年检报送时间:2021年6月10日—7月31日。
二、银行账户年检工作具体要求
(一)各预算单位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高度重视银行账户的管理和使用工作,督促相关职能科室切实落实《乌海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各项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本单位银行账户,确保本单位银行账户年检工作顺利如期完成。
(二)银行账户年检要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务必做到数据准确、填制要素齐全、申报资料完整规范,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对逾期未履行银行账户年检的单位将暂停拨付预算资金。
(三)年检准备资料
1、银行账户信息查询表一份(复印件)
各预算单位向本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开立银行提供查询码(各单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人民银行设置的查询码,若无法提供可向开立银行申请查询码重置。),开立银行负责查询该单位在商业银行开立的所有账户信息并打印盖章,单位留存原件,复印件报财政。
2、印账户年检申请单一份
各预算单位通过登录“财政业务一体化”系统进入“账户管理”,将本单位所有银行账户年检信息录入到系统中,并生成、打印账户年检申请单并盖章。
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所有资料都需要盖章后报送。国库科审核后,发放《乌海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批复书》(以下简称《年检批复书》),逾期不予受理。 (账户系统操作手册及培训视频已放至国库科邮箱。用户名:whsczjgkk@163.com,密码:gkk123456.)
(四)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整改
各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年检批复书》对本单位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梳理和整改。对于未在市财政局办理开户审批手续商业银行就已开立的银行账户、停用或久悬的银行账户、多头开设的银行账户,要及时按规定办理销户手续,并将银行销户资料送达市财政局国库科备案;对于未在财政部门备案发生变更事项的银行账户,要及时到市财政局国库科申报办理备案手续。对没有按照《年检批复书》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账户清理和整改的预算单位,将暂停办理其账户开立、变更等相关业务,并通知银行暂停其基本账户的使用。
上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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