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监控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
索 引 号: | /2025-04688 | 发文字号: | 乌财绩效〔2025〕367号 | ||||||
发文机构: | 乌海市财政局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
成文日期: | 2025-05-30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5-05-30 16:51:40 | 废止日期 | 公文时效: | 现行有效 |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乌海市财政局制定了《乌海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监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1.政策依据
《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内财监〔2019〕1343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支出绩效监控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监规〔2021〕4号)、《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海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海政发〔2021〕30 号)等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文件制定,旨在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强化财政资金监管。
2.现实需求
随着财政支出规模不断扩大,传统预算管理中存在“重分配、轻绩效”问题,需通过绩效监控实现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的动态纠偏,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二、主要内容
(一)总则
1.适用范围:涵盖市本级各预算部门(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所有项目支出。
2. 监控原则:坚持“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权责对等、约束有力”“结果运用、及时纠偏”。
(二)职责分工
1.市财政局:负责制度制定、组织协调、重点监控及结果应用督导。
2.预算部门(单位):作为责任主体,开展日常监控,分析偏差原因并整改。
(三)监控内容
1.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包括产出(数量、质量等)、效果(经济、社会效益等)及满意度。
2.预算执行情况:资金拨付、实际支出及结转结余。
3.延伸监控:对重大项目涉及的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关键环节进行专项检查。
(四)监控方式与流程
方法:采用目标比较法,结合定量与定性分析。
及时性监控:关注资金拨付进度;
合规性监控:查处超预算、挤占挪用等行为;
有效性监控:确保执行与目标一致。
时间节点:每年8月集中分析1-7月执行情况,形成监控报告。
(五)结果应用
1.预算调整:对因政策变化等导致的偏差,按程序调减预算或调整目标。
2.问题处置:对严重问题暂停项目、停拨资金,涉及违法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3.考核参考:监控结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依据。
三、实施要求
1.部门责任:各单位需制定实施细则,明确专人负责,确保监控数据真实完整。
2.整改落实:对监控发现的问题须限期整改,财政部门将跟踪督导。
3.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提升透明度和公信力。
《办法》的出台标志着乌海市预算绩效管理迈入精细化、科学化新阶段,有助于实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管理目标。各部门需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共同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乌海市财政局
2025年5月30日
(解读机构:乌海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科;联系电话:0473-2028415,0473-2028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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