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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乌海市财政局 信息分类: 部门制度
概       述: 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办法》的通知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1-06-17 13:29:3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7 13:29:39 作者: 来源:乌海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乌财购〔2021〕267号


市本级各预算单位,各区财政局、工信局、金融办,各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精神,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办法》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乌海市财政局

乌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乌海监管分局

乌海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17日


下载: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扶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办法》的通知.pdf

          《内蒙古自治区扶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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