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2021年乌海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 ||||||||
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乌海市财政局 | 信息分类: | 预算调整 | ||||||
概 述: | 关于2021年乌海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2-01-21 17:47:34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预算法》关于预算调整的相关规定,结合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拟对年初经乌海市第九届人代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市本级预算进行调整,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对调整方案(草案)作如下说明,请予审查。
一、预算调整的原因
2021年预算执行过程中,自治区转贷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3.8亿元。落实煤炭领域整治行动整改和清缴人防易地建设费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超年初预算目标任务2.87亿元。滨河二期和市低碳产业园土地开发,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超年初预算目标任务5.39亿元。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当年超收收入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偿还政府债务本息和化解政府债务。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动用和补充及预备费的当年动用,均按照《预算法》规定需相应调整和报告。
二、全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债券安排情况
2021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3.8亿元,同比下降40.7%,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5.3亿元,同比下降63.5%;新增专项债务限额18.5亿元,同比下降27.7%。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要求,一般债券要优先用于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专项债券要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对应到具体建设项目,优先支持党中央、自治区确定的重大区域战略和重大项目,重点用于交通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不得用于偿还债务,不安排用于租赁住房建设以外的土地储备项目。
综合考虑市区重大项目资金需求、财力状况、债务风险情况等因素,本次预算调整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3.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资金5.3亿元(本级留用2.48亿元,转贷区级2.82亿元);专项债券资金18.5亿元(本级留用17亿元,转贷区级1.5亿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市本级留用19.48亿元
1.一般债券资金2.48亿元,具体项目为:
——道路交通项目1.75亿元。资金主要用于省道S217线海勃湾绕城段0.7亿元,乌海客运枢纽站0.1亿元,二专线K0+150-K0+678段硬化工程及甘德尔山党校北道路工程0.02亿元,省道217线K7+500-K9+000灾毁重建工程0.1亿元,乌海市客运枢纽周边建设路、车站路、北经五路道路工程0.1亿元,乌海市甘德尔街—神华街公铁立交工程项目0.2亿元,车站南路改造工程0.43亿元,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西环路道路工程0.1亿元。
——教育文化0.67亿元。资金主要用于乌海市蒙古族中学附属幼儿园0.05亿元,乌海市第六中学全寄宿制改造工程0.12亿元,乌海一中新建教学楼0.2亿元,党校二期工程0.2亿元,乌海市公共文化中心0.1亿元。
——民政0.06亿元。资金主要用于乌海市新建殡仪馆综合楼项目。
2.专项债券资金17亿元,具体项目为:
——医疗卫生0.7亿元。资金主要用于乌海市人民医院门诊楼建设项目。
——职业教育0.9亿元。资金主要用于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新建综合教学楼、学生公寓楼、综合服务楼项目。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0.4亿元。资金主要用于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西来峰工业园集中供水工程。
——中小银行发展15亿元,资金主要用于乌海银行资本补充项目。
(二)转贷区级4.32亿元
1.一般债券资金2.82亿元(海勃湾区1.27亿元,海南区0.85亿元,乌达区0.7亿元),资金主要用于医疗、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2.专项债券资金1.5亿元(海勃湾区0.9亿元,海南区0.6亿元),资金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性安居住房、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三、超收收入
按照《预算法》规定,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进行以下安排:
(一)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71亿元,较年初预算3.84亿元超收2.87亿元。预计年底还会有部分超收收入,拟安排使用超收收入2.87亿元用于偿还债务本金和化解政府债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5亿元,较年初预算4.11亿元超收5.39亿元。拟将超收收入5.39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四、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动用和补充
2021年年初,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0.38亿元,当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38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39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5.39亿元。具体情况为:
(一)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为确保财政预算收支平衡,2021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38亿元,拟用于化解政府债务。
(二)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按照《预算法》及相关规定,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5.39亿元,拟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五、202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按照《预算法》和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相关规定,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需要分别进行预算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65.71亿元调整为69.49亿元,增加3.78亿元。其中,市本级收入6.71亿元,增加2.87亿元,原因为超收收入;调入资金5.39亿元,增加5.39亿元,原因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48亿元,增加0.38亿元,原因为化解政府债务;上年结转收入11.26亿元,减少0.16亿元,原因为与2020年决算批复数一致;地方一般债务转贷收入5.3亿元,减少4.7亿元,原因为自治区实际转贷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未达到年初预期。上级补助收入17.44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2.9亿元保持不变。
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65.71亿元调整为69.49亿元,增加3.78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39.44亿元,增加3.25亿元,原因为化解政府债务;新增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39亿元,原因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超收;上年结转支出11.26亿元,减少0.16亿元,原因为与2020年决算批复数一致;地方一般债务支出2.48亿元,减少2.02亿元,地方一般债务转贷支出2.82亿元,减少2.68亿元,原因为自治区实际转贷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未达到年初预期,支出相应减少。补助下级支出7.28亿元和上解上级支出0.15亿元保持不变。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37.91亿元调整为28.8亿元,减少9.11亿元。其中,市本级收入9.5亿元,增加5.39亿元,为超收收入;上年结转收入0.64亿元,减少37万元,原因为与2020年决算批复数一致;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8.5亿元,减少14.5亿元,原因为自治区实际转贷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未达到年初预算。上级补助收入0.16亿元保持不变。
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由37.91亿元调整为28.8亿元,减少9.11亿元。其中,上年结转支出0.64亿元,减少37万元,原因为与2020年决算批复数一致;调出资金5.39亿元,原因为将超收收入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专项债券支出17亿元,减少6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支出1.5亿元,减少8.5亿元,原因为自治区实际转贷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未达到年初预期,支出相应减少。
六、预备费
2021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0.33亿元,当年动用0.19亿元,主要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及物资保障0.19亿元。结余0.14亿元。
以上草案及报告,请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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