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乌海市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 ||||||||
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乌海市财政局 | 信息分类: | 政府预算 | ||||||
概 述: | 乌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乌海市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5-01-17 11:59:07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在预算执行中,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现对2024年市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查。
一、调整原因
9月24日,在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已将自治区转贷我市新增一般债券资金5.4亿元进行了第一次报告,本次需将下半年转贷债券资金情况及市本级预算调整情况进行报告。
一是2024年预算执行过程中,自治区共转贷我市债券资金33.92亿元,其中5.4亿元已于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报告,剩余28.52亿元需列入本次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28.52亿元中自治区下达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8.05亿元(市本级留用4.1亿元,转贷区级3.95亿元)、自治区下达我市置换专项债券18.37亿元、结存限额2.1亿元。
二是使用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及结存限额债券资金2.2亿元对年初预算已安排的重点项目资金进行置换。
三是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动用和补充及预备费的动用,均按照《预算法》规定需相应调整和报告。
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情况
7-11月,自治区转贷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8.05亿元,市本级留用4.1亿元(全部为一般债券),转贷区级3.95亿元(全部为专项债券)。此批下达的增量一般债券,优先支持落实五大任务、实施“六个工程”相关的重大项目、定向用于支持包银高铁建设;增量专项债券,全部用于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支持各地用于符合条件的存量政府投资项目。综合考虑市区两级重大项目资金需求、财力状况、债务风险情况等因素,本次具体安排如下:
(一)市本级留用一般债券4.1亿元
一般债券4.1亿元安排市本级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包银高铁2.2亿元,全部用于包银高铁乌海段项目建设及征拆。
道路交通1000万元,全部用于乌海市海勃湾区狮城街、海北街等道路改造工程(2023年城市道路改造工程)。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1025万元,全部用于乌海市黄河沿岸滨河区域生态建设项目一期。
市政建设1.55亿元。其中:高铁乌海站基础设施建设1197万元,乌海市沿黄河滨河区生活污水设施改造项目905万元,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生活配套服务区项目964万元,低碳产业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171万元,南部城区提升改造工程(一期)9816万元,乌海市滨河二期雨排系统维修改造项目1213万元,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广场改造工程1200万元。
城乡社区1500万元。全部用于乌海市优储粮油贸易公司“粮安工程”新库区建设工程款。
(二)转贷区级专项债券3.95亿元
专项债券3.95亿元全部下达至区级,其中:海勃湾区2.3亿元、乌达区1.15亿元、海南区5000万元,用于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
三、置换债券额度的分配情况
自治区下达我市置换专项债券18.37亿元,专项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和参照法定债务管理的棚改债务,综合考虑现有财力和债务情况,分配情况如下:市本级7.18亿元;海勃湾区5.19亿元;乌达区3亿元;海南区3亿元。
四、结存限额分配情况
自治区下达我市结存限额2.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1亿元、专项债券1亿元。按照要求,本次下达的结存限额中,一般债券用于提高地方一般公共预算保障能力,用于支持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腾出财力保障基层“三保”、清欠等重点工作;专项债券用于补充地方政府性基金财力,用于有一定收益的项目,支持地方统筹用于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以及消化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原则上不得用于新建政府投资项目。
综合考虑现有财力和债务情况,我市结存限额2.1亿元分配情况如下:分配市本级1.46亿元(一般债券7350万元,专项债券7255万元);乌达区3500万元(一般债券1500万元,专项债券2000万元);海南区2845万元(一般债券2100万元,专项债券745万元)。
五、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
(一)债务限额
截至本次调整前(截至2024年7月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97.4亿元(一般债务限额208.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89亿元),其中: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67.75亿元(一般债务限额122.7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5亿元);区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29.65亿元(一般债务限额85.6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4亿元)。本次调整后,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预计为325.93亿元(一般债务限额213.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12.33亿元),其中: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80.5亿元(一般债务限额127.5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52.91亿元);区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45.43亿元(一般债务限额86.0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59.42亿元)。2024年全年债务限额以自治区下达的最终额度为准。
(二)债务余额
截至本次调整前(截至2024年7月底),全市限额内政府债务余额293.64亿元(一般债务余额206.9亿元、专项债务余额86.74亿元),其中:市本级限额内政府债务余额166.67亿元(一般债务余额122.17亿元、专项债务余额44.5亿元);区级限额内政府债务余额126.97亿元(一般债务余额84.73亿元、专项债务余额42.24亿元)。本次调整方案经审查批准,债券全部到位后,预计全市限额内政府债务余额320.62亿元(一般债务余额210.5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10.07亿元),其中:市本级限额内政府债务余额178.42亿元(一般债务余额126.01亿元、专项债务余额52.41亿元);区级限额内政府债务余额142.2亿元(一般债务余额84.55亿元、专项债务余额57.65亿元)。债务余额均控制在债务限额内。
六、置换年初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资金
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及结存限额债券资金共计2.2亿元置换年初预算已安排的乌海市优储粮油贸易公司“粮安工程”新库区建设工程款、南部城区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等15个项目资金,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47亿元、结存限额债券资金7318.5万元。
上述置换出的年初预算项目资金2.2亿元,一是置换出的一般公共预算1.87亿元,将统筹用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公共绿地公共绿化养护及节点提升改造项目建设资金1955万元、内蒙古乌海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整改资金874万元、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2019年至2020年承建绿化工程经费576万元、消化暂付款及偿还隐性债务本息等项目1.53亿元。二是置换出的政府性基金预算3319万元,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将短收相应调减年初预算安排的支出。
七、2024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在本年第一次调整预算的基础上,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86.72亿元调整为93.09亿元,增加6.37亿元,增加部分为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1亿元、结存限额1.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7亿元。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86.72亿元调整为93.09亿元,增加6.37亿元,增加部分为本级支出6.01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36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在本年第一次调整预算的基础上,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由6.33亿元调整为29.65亿元,增加23.33亿元,增加部分为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95亿元、置换债券额度18.37亿元、结存限额1亿元。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由6.33亿元调整为29.65亿元,增加23.33亿元,增加部分为本级支出7.91亿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15.42亿元。
八、超短收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对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超短收进行以下安排:
(一)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情况
截至目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63亿元,较年初预算6.84亿元超收3.79亿元,预计年底还会有部分超收收入,拟将超收收入1.89亿元用于化解政府债务,剩余1.9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政府性基金超短收情况
截至目前,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超收89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超收94万元,拟将超收收入183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超收3650万元,拟将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超收3650万元全部用于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付息支出;由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短收3.64亿元,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拟将短收3.64亿元相应调减年初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预备费
2024年,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7000万元,当年动用1063万元,其中:用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项目整改资金1000万元、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雨水冲毁黄河护坡抢修资金63万元,结余5937万元。
十、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动用和补充
2024年,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初余额4.27亿元,当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27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2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3.12亿元。
(一)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24年,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初余额4.27亿元,编制2024年预算时动用3.1亿元,为确保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本次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7亿元,用于化解政府债务及偿还债务本息。
(二)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按照《预算法》及相关规定,将预备费结余593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1.9亿元,政府性基金超收收入183万元,政府性基金结转结余6077万元,共计3.12亿元,拟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十一、暂付款
市本级暂付款年初余额6.78亿元,根据乌海市财政局《关于财政部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暂付款问题整改消化方案》(乌财库〔2024〕351号)安排,市本级暂付款分四年偿还,每年偿还1.7亿元,2024年拟将本级财政收回的存量资金、2023年度财政暂付款管理奖励资金、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年初预算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共计1.7亿元,用于消化暂付款。
附件: 1.2024年乌海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表
2.2024年乌海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情况表
3.2024年乌海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表
4.2024年乌海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情况表
5.2024年乌海市本级置换出的年初预算资金项目
安排情况表
6.2024年乌海市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项目安排情况表
7.2024年乌海市结存限额和置换再融资债券分配
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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