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情况公开 | ||||||||
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乌海市财政局 | 信息分类: | 政府预算 | ||||||
概 述: | 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情况公开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0-04-09 10:19:48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主席令第35号)、《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国办发﹝2010﹞2号)有关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厅 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医保局关于编报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通知》(内财社﹝2019﹞1370号)有关要求,编制全市及市本级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经乌海市第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现将基金预算编制情况公开如下:
一、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范围和内容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分险种、按统筹级次分别编制,编制范围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合并实施)、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七项社会保险基金。编制内容主要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收入预算主要包括保险费收入、财政补贴收入、利息收入、转移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预算主要是待遇支出、转移支出、其他支出等。
(一)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各类企业职工、自由职业人员和城镇个体工商户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保险费用;基金支出内容主要包括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养老金、医疗补助金、死亡丧葬补助费,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可以得到一定经济补偿。
(二)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15﹞127号),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筹资方式。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基本养老金待遇分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从批准退休的下个月起为其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三)失业保险
城镇企事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应参加失业保险,保险费由参保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在参保人员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时,由基金保障其短期基本生活,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基金支出主要包括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收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等。
(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含生育保险)保险
城镇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费由参保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在参保职工因疾病风险遭受经济损失时可以获得一定经济补偿,支出主要是职工因病就医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保障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待遇等。2019年,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的通知》(内医保办发﹝2019﹞44号)部署,我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五)工伤保险
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参加工伤保险,保险费由参保单位缴纳,以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基金支出主要包括工伤保险费、护理费、康复器具费、伤残抚恤金、伤残补助金、丧葬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工亡补助金等。
(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保障农村和城镇居民非从业人员年老后基本生活的一项基础社会保障制度。基金筹集采取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相结合的形式,有条件的村集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集体补助。对60周岁以上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按照标准补助基础养老金。
(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6﹞122号),各统筹地区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采取居民个人缴费和政府适度补助的统筹方式,保障城乡居民医疗需求。基金支出主要是政策范围内城乡居民因病就医的医疗费用。
二、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原则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主要按照以下五个原则进行:
(一)依法编制,规范统一。预算编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社会保险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方法和内容进行;全市统一运用社会保险基金软件编报预算,提高预算编报的信息化水平,确保预算编制及时、准确、有效。
(二)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工作由财政、人社、医保等部门联合部署,协调推进。各级各部门责任明确,分工有序,确保编报工作稳妥进行。
(三)专项基金,专款专用。社会保险各项基金预算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收支内容、标准和范围,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或挪作他用。
(四)相对独立,有机衔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单独编报,与公共财政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对独立、有机衔接。社会保险基金不能用于平衡公共财政预算,公共财政预算可补助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五)收支平衡,留有结余。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坚持收支平衡,适当留有结余。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方法和程序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编制由财政、人社和医保局联合组织实施。在当年9月按国家规定的编报范围、编制口径及指标系统,以当年前三季度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预测全年执行情况,通过国家统一下发的编制模版,综合考虑近三年指标动态发展趋势及影响社会保险收支的多重因素,编制次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各统筹地区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同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编制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报表经同级人社、医保部门汇总初审,财政部门复审后,编制汇总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草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提交同级人大审查和批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经统筹地区人大审查和批准后,由同级财政、人社、医保部门按统筹层次联合批复下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具体执行。
2020年基金预算(草案)报表由2019年预计全年执行数和2020年预算数两个年度数据构成。2020年全市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包括市本级、3个区的预算,按统筹层次逐级汇总审核编制。
四、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包括全口径七项基金预算(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统筹地区为编制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自治区级统筹,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为市级统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为市级、区级统筹。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各统筹地区预算汇总数。
2020年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43.64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2.7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8.8亿元,财政补贴收入11.73亿元(其中中央、自治区补助收入7.6亿元),转移收入718.5万元,利息收入2607.89万元,其他收入225.21万元。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44.8亿元,主要用于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支出。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当期收支缺口预计为1.16亿元,通过统筹地区历年结余基金调剂予以平衡。具体收支情况如下: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020年,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预计19.13万人,其中在职职工11.16万人,离退休人员7.97万人。基金收入预算27.01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9.21亿元,财政补贴收入8.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8.8亿元。基金支出预算27.41亿元,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27.32亿元。基金当年缺口预计4051万元,通过上年基金结余和自治区统筹基金调剂予以解决。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2020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预计3.16万人。基金收入预算6.55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4.93亿元,财政补贴收入1.56亿元。基金支出预算8.45亿元。基金当年缺口预计1.9亿元,使用基金历年结余予以解决。
(三)失业保险
2020年,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预计8.7万人。基金收入预算6996.5万元,其中:失业保险费收入6200万元。基金支出预算5137.19亿元。收支相抵后,基金当年结余预计1239.31万元。
(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含生育保险)保险
2020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预计19.39万人。基金收入预算7.04亿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6.97亿元。基金支出预算6.54亿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预算6.54亿元。收支相抵后,基金当年结余预计0.5亿元。
(五)工伤保险
2020年,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预计13.19万人。基金收入预算2737.70万元,其中:工伤保险费收入2413.71万元。基金支出预算2666.3万元,其中:工伤保险待遇支出2657.26万元。收支相抵后,基金当年结余预计71.4万元。
(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020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预计5065人,其中参保缴费人数预计1600人,养老金领取人数预计3465人。基金收入预算2834.64万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2037.48万元,财政补贴收入777.16万元。基金支出预算1000.89万元,其中:待遇支出1000.89万元。收支相抵后,基金当年结余预计1833.75万元。
(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20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预计18.66万人。基金收入预算1.79亿元,其中:缴费收入0.58亿元,财政补贴收入1.19亿元。基金支出预算1.46亿元,其中:基本医疗待遇支出1.31亿元。收支相抵后,基金当年结余预计0.33亿元。
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收入预算 |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 |
436,406.84 |
其中:保险费收入 |
227,505.62 |
财政补贴收入 |
117,322.63 |
利息收入 |
2,607.89 |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
270,067.51 |
其中:保险费收入 |
92,122.51 |
财政补贴收入 |
89,018.00 |
利息收入 |
50.00 |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
65,466.78 |
其中:保险费收入 |
49,288.68 |
财政补贴收入 |
15,600 |
利息收入 |
562.89 |
三、失业保险基金收入 |
6,996.50 |
其中:保险费收入 |
6,200.00 |
财政补贴收入 |
|
利息收入 |
777.00 |
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 |
70,430.20 |
其中:保险费收入 |
69,677.20 |
财政补贴收入 |
|
利息收入 |
700.00 |
五、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
2,737.70 |
其中:保险费收入 |
2,413.70 |
财政补贴收入 |
|
利息收入 |
318.00 |
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
2,834.64 |
其中:保险费收入 |
2,037.48 |
政府补贴收入 |
777.16 |
利息收入 |
20.00 |
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
17,873.51 |
其中:保险费收入 |
5,766.04 |
政府补贴收入 |
11,927.47 |
利息收入 |
180.00 |
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支出预算 |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448,038.30 |
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 |
441,279.45 |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274,118.67 |
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 |
273,218.68 |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84,499.44 |
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 |
84,499.44 |
三、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
5,757.19 |
其中:失业保险金支出 |
1,400.13 |
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
65,445.78 |
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 |
65,445.78 |
五、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
2,666.30 |
其中:工伤保险待遇支出 |
2,657.26 |
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1,000.89 |
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 |
1,000.89 |
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
14,550.02 |
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 |
13,057.27 |
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平衡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收入预算 |
支出预算 |
当期结余 |
|
合 计 |
436,406.84 |
448,038.30 |
-11,631.46 |
|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
270,067.51 |
274,118.67 |
-4,051.16 |
|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
65,466.78 |
84,499.44 |
-19,032.66 |
|
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
70,430.20 |
65,445.78 |
4,984.42 |
|
五、工伤保险基金 |
2,737.70 |
2,666.30 |
71.40 |
|
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
2,834.64 |
1,000.89 |
1,833.75 |
|
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
17,873.51 |
14,550.02 |
3,323.49 |
五、2020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包括全口径七项基金预算。2020年市本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39.61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9.5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8.8亿元,财政补贴收入10.97亿元(其中中央、自治区补助收入7.6亿元),转移收入718.5万元,利息收入2165万元,其他收入217.5万元。市本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40.18亿元。全市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当期收支缺口预计为0.57亿元,通过历年基金结余和自治区统筹基金调剂予以解决。具体收支情况如下:
2020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平衡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收入预算 |
支出预算 |
当期结余 |
合 计 |
396,086.19 |
401,798.19 |
-5,712.00 |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
270,067.51 |
274,118.67 |
-4,051.16 |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
25,146.13 |
38,259.34 |
-13,113.21 |
三、失业保险基金 |
6,996.50 |
5,757.19 |
1,239.31 |
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
70,430.20 |
65,445.78 |
4,984.42 |
五、工伤保险基金 |
2,737.70 |
2,666.30 |
71.40 |
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
2,834.64 |
1,000.89 |
1,833.75 |
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
17,873.51 |
14,550.02 |
3,32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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