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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索  引  号: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乌海市财政局 信息分类: 财政衔接资金公开
概       述: 乌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3-05-22 16:21:1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乌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2 16:21:18 作者: 来源:乌海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乌财农〔2023〕398号


各区财政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农〔2023〕559号),现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62万元。其中:海勃湾区25万元,乌达区20万元,海南区17万元。此款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项目名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5Z155110000004。请落实好以下资金管理要求。

一、支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政策。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决策部署,自2023年起,国家将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纳入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支持范围,作为资金测算分配的一项政策因素。你区在支持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时,重点向你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有发展思路、工作规划、具体举措和实践基础,近年来财政涉农涉牧资金使用管理规范的地方倾斜。要积极安排补助资金,并统筹好其他渠道资金,支持具备条件的村充分挖掘利用当地资源,有效改造利用资产,发展社会化专业化服务,提升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实力。

二、强化资金使用管理跟踪监督。此次下达的衔接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自治区对直达资金实行动态监控。

  

乌海市财政局

2023年5月22日

文件下载:乌财农398-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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