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本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乌海市财政局 | 信息分类: | 财政衔接资金公开 | ||||||
概 述: | 乌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本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3-05-10 16:20:04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乌财农〔2023〕360号
各区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依据2023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安排和乌海市人民政府2023年第8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现下达市本级2023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50万元。其中:海勃湾区350万元,乌达区480万元,海南区220万元。该项指标列2023年政府支出分类科目“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
各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农规〔2022〕4号)、《乌海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乌财农〔2022〕990号)等文件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乌海市财政局
2023年5月10 日
文件下载:乌财农360-关于下达2023年市本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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