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中共乌海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张莉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乌海市财政局 | 信息分类: | 人事任免 | ||||||
概 述: | 中共乌海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张莉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2-01-24 15:46:3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乌财党组〔2022〕2号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市委组织部的批复《中共乌海市委组织部关于市财政局科级干部职务职级任免备案的批复》(乌组干备字〔2022〕4号)、《关于高雪梅同志任职备案的批复》(乌组干备字〔2022〕6号)和《中共乌海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乌海市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乌海党组字〔2019〕31号)规定,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提高行政效能,我局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对局机关科级和副县级局属事业单位市资金收付和信息技术中心、科级局属事业单位市财政预算评审中心人员进行调整,涉及人员25名。经局党组会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同意,决定:
一、局机关
张莉同志晋升为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一级主任科员;
郭利珍同志晋升为市财政局教育科一级主任科员,任市财政局教育科科长,不再担任市财政局金融外经科科长职务;
翟红霞同志晋升为市财政局综合科一级主任科员,任市财政局综合科科长,不再担任市财政局科技文化科科长职务;
张福敖同志晋升为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一级主任科员;
全永胜同志晋升为市财政局农牧科一级主任科员,任市财政局农牧科科长,不再担任市财政局地方政府债务科科长职务;
朝鲁门同志提任为市财政局经济贸易科科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副科长职务;
丁帅同志提任为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科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副科长职务;
陈茹同志提任为市财政局科技文化科科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市财政局综合科副科长职务;
魏海燕同志调任为市财政局国库科副科长,解聘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副局长职务;
黄新同志调任为市财政局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解
聘市财政预算评审中心副主任职务;
高云同志重任为市财政局会计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市财政局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王贤森同志不再担任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科长职务;
郝愿坚同志任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市财政局教育科科长职务;
田洪锡同志任市财政局法制科科长,不再担任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科长职务;
许钢利同志任市财政局税政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科长职务,免去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赵建文同志任市财政局国库科科长,不再担任市财政局税政科科长职务;
于兴龙同志任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市财政局国库科科长职务,免去市财政局国库科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籍建辙同志任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科长,不再担任市财政局经济贸易科科长职务;
李万金同志任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市财政局农牧科科长职务,免去市财政局农牧科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陈思睿同志任市财政局金融外经科科长,不再担任市财政局法制科科长职务;
马瑞军同志任市财政局地方政府债务科科长,不再担任市财政局绩效管理和监督科科长职务;
李向忠同志任市财政局绩效管理和监督科科长,不再担任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科长职务。
二、市资金收付和信息技术中心
高雪梅同志聘任为市资金收付和信息技术中心工资科科长(试用期一年),解聘市财政预算评审中心副主任职务;
三、市财政预算评审中心
魏东同志聘任为市财政预算评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董捷同志聘任为市财政预算评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21年12月起计算。
中共乌海市财政局党组
2022年1月24日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