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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5日 作者: 来源:乌海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2024年,乌海市财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财政中心工作与依法理财相结合,努力践行财为政服务,法为财保障的法治理念,紧密围绕中央、自治区、乌海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一手抓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一手抓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全方位、深层次、多举措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为财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举措

(一)立足党管法治,加强法治引领。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要求融入财政法治建设,坚持在服务财政改革发展的大局中谋划和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认真研究部署推进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为财政法治建设提供保障,推动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切实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各科室执法、守法和普法等方面的分工,将法治政府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同安排、同研究、同落实。

(三)完善制度建设,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严把文件起草、征求意见、审核 、签发公布等关键环节,提升文件的合法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实行涉法事项、议题法治审核前置,全年审查新增合同及协议30件,规范性文件3件。严格政策文件存量清理,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2次,涉企政策文件清理1次,政策合同自查1次,公布清理以前年度失效规范性文件3件。

(四)提高效能水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入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推进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动态管理等工作,新增3名干部取得执法资格。组织财政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在线培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二是依托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对16家法人地方金融组织全部开展现场检查和专项审计,全面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全年共下达现场检查意见书21份,监管函1份,警示约谈函2份,注销1家典当行经营资格,进一步优化金融环境,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三是做好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工作。在行政处罚中,处罚主体正确,行政处罚依据正确,程序规范,处罚种类和适用法律依据准确,处罚幅度适当,案卷制作归档比较规范。所有办案的执法人员均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认真处理每一起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也遵循合法性和适度性原则,对于违法行为给予适当的处罚;同时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和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2024年度共依法办理行政处罚类案件11件。

(五)优化财政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信用监管,建立信用+政府采购机制,实现信用越好,政府采购越容易二是及时公示更新《乌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提高了收费政策的透明度。三是动态调整财政权责清单,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四是落实落细公平竞争审查程序,激发市场活力。五是加大对各类金融业态的招引和对接力度,持续开展防非宣传和处非打击整治工作,围绕遏制增量风险,采取源头防控举措,有效遏制非法金融反弹风险。六是落实局领导出庭应诉、执法人员旁听庭审制度。2024年未发生行政诉讼问题。

(六)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财政改革与发展中的作用,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诉讼、防范化解重大债务风险等工作提供法律意见,进一步提高我局法治化水平。共出具法律意见书54份,开展法律培训讲座1次,提供日常法律事务咨询12次。

(七)依法处置突发事件、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在主动作为上做加法,在重复投诉上做减法,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着力在提升群众满意度上下功夫,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一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妥善回复处理“12345”舆情,年内受理“12345”热线平台事项1件,办结率达100%二是全面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完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严格信访事项处理规程。

(八)强化财政实际用法。作为财政部门,除了常规法律知识储备外,还需要着眼财政法规这一专业领域。我局认真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宣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财政法律法规和财政政策,鼓励全体干部进一步学习、宣传各项重大财政政策,以专业的知识储备响应建设法治政府的号召,全面推进财政管理和各项财政工作的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九)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财政一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积极推进信息公开,根据《预算法》文件精神,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财政政策信息均已在政府网站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坚持政策文件发布、解读、宣传同步进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接受审计监督,及时办理移接案件,充分借助审计发现问题,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完善财会监督机制。

(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助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一是结合财政职能及服务对象特点,编制了《乌海市财政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和《乌海市财政局2024年普法工作计划》。二是执法与宣传相结合,在开展财政监督检查过程中,积极推行执法+普法工作模式,将普法工作深度融入执法环节。针对被检查单位和个人,执法人员结合检查内容,现场宣讲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典型案例,将执法现场打造为普法课堂,实现执法与普法的有机统一。同时,通过深入普法宣传、强化法治教育,引导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守财经法规,促进执法工作更加文明规范。这种普法与执法的双向互动、深度融合,既提升了执法效能,又增强了普法实效。三是“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采取线上+线下联动模式,打造全方位、立体化的普法宣传格局。线上通过参与宪法知识竞赛、观看宪法专题节目等活动,吸引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线下充分利用宣传栏等载体,展示法治海报、滚动播放宪法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有效提升了法治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二、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

(一)运用法治思维防范和化解风险工作能力有待加强。日常忙于业务工作,部分财政干部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系统,对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尚显不足。

(二)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宣传内容和方式上仍需考虑不同群体获取信息渠道、方式、形式的个性化需求,进一步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创新力度。

(三)在执法程序和取证要求、释法说理等方面,部分执法人员能力水平与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财会监督新形势不相适应,执法质量有待提升。

(四)学法普法的方式大多为组织集体学习,如例会前的会前学法板块,形式大多是学习法律条款和部分典型案例,干部职工多为被动学习,难以调动积极性,导致学习效果未能达到预期。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2025年,我局将继续积极响应法治政府建设的号召,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用实际行动践行法治政府、法治财政、为民服务理念,助力全面依法治市建设。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人财物保障。财力保障方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机构建设,把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切实解决人员配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人才保障方面,在扩充自身法律人才队伍的同时,探索资源共享机制,邀请相关单位或高校的法律人才,定期开展普法用法流动宣讲,同时运用好线上教育平台,创新解决人才保障问题。

二是加强对权利的制约和监督。一是严格履行重大决策过程中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议论抉择等程序性规定,切实落实对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等的合法性审查机制,始终把依法决策、依法履职、法治保障融入到各项决策中。二是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事项外,决策结果都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为社会监督提供便利,为公众查询提供服务。

三是加强执法监管平台应用,推进执法监督工作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随着互联网+监管平台深化应用,根据上级的要求,继续贯彻落实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各项要求,推进执法监督管理,降低执法风险隐患。提升行政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避免执法的随意性。进一步规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事项,实现各项执法指标率全达标。

四是加强数字赋能,充分依托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综合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等财政信息系统,推动相关财政数据资源的汇集整合和统筹共享,着力构建财会领域重大风险预警机制,提高财会执法监督检查的信息化水平。持续强化线上+线下监督联合发力,专项检查前先行开展线上检查,提前掌握相关线索,并加强部门间协作,凝聚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有效提高执法监督检查质效。

五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对法治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鼓励法治工作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及业务能力,健全和推进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通过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法治培训、法治讲座等各种形式,强化法治思维、法治意识。

 

202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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