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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财政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乌海市涉企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1日 作者: 来源:乌海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各区财政局、各有关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14〕3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4年工作重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内政字〔2014〕104号)精神,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我市经济稳定增长,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乌海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通知自发文起开始执行,凡未列入《乌海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见附件1)和《乌海市涉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见附件2)的收费项目和基金,一律停止征收。本《清单》发布以后,有关部门和新增或调整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及标准,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乌海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乌海市涉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乌海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zip

乌海市涉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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