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国库集中系统运行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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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乌海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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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乌海市国库集中支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各业务科室和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市财政局国库科、信息中心、金财公司齐心协力经过近2个月的努力,国库集中支付系统10月8日如期上线运行。截止10月20日,共有141户单位从网上申报了用款计划,办理直接支付业务97笔,金额为3515万元,办理授权230笔,金额为1253万元,基本上实现了预定的目标,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各类财政性资金同步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具体包括市本级全部预算资金,自治区下达专项补助资金和纳入财政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和各类财政专户资金。
2、财政资金的支付方式确立
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应用,使得预算单位通过专用网络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框架内办理财政支付业务,在财政部门内部实现了预算科指标控制——业务科室计划管理——国库科集中支付的一揽子电子数据处理。并区别不同性质的支出,分别实行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
3、新支付方式的优越性初步体现
财政直接支付的97笔业务涉及金额3515万元,由财政部门直接支付到最终用款人手中,不再由单位层层转拨,大大缩短了财政资金在途时间,资金使用效率得到明显提高;11月份单位上报授权支付计划数1989万元,实际支付1253万元,仅此一项,就增加财政可支配库款736万元。原先留存在单位的财政资金现由国库统一支配,财政部门调度资金的能力进一步加强。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有些值得注意的问题。首先是预算单位用款的手续较以前要繁琐。尽管我们在流程设计上尽量简化,能取消二审的尽量取消二审,在国库科内部实行一审制,并取消负责人审核签章的环节,但系统本身的设计还是较复杂。复杂一方面是控制的严密,但另一方面不可避免的带来了相关手续的繁琐。比如:原来预算单位只需填分月用款计划表,经业务科室签章后,即可至国库科办理用款手续,将资金由国库划转至单位的基本账户。现在,单位必须先在网上接收指标,然后申报计划,计划经业务科初审,国库科复审,然后代理银行接收额度,预算单位从代理银行接收额度。具体办理用款手续时,先在微机上生成授权支付凭证,并发送电子支付信息至代理银行,然后再填现金或转账支票,这才完成了一笔授权支付用款手续。直接支付的手续还要繁琐一些。如果是核算中心集中核算的单位,手续更繁琐,因为核算中心是报账制,需审核相关报销票据的合理性后才能代预算单位出具授权支付凭证,相对于非集中核算单位,集中核算单位的经办人等的时间更长一些。
其次是银行清算问题。经多方协商,人民银行为国库集中支付在下午3:30分和各代理银行单开一场交换,这样单位办理支付业务的时间只能是在上午,因为下午办理的支付业务不可避免地造成代理银行的垫付资金,给预算单位的紧急用款造成了不便。
对于上面的这些问题,我们采取的办法是:
首先,统一票据传递。系统要求所有业务的进行电子信息和纸质单据同步进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涉及预算单位的票据有2种,涉及财政部门的票据有9种,涉及代理银行的有5种,涉及人民银行有5种,这些票据必须及时传递,否则哪里耽搁,业务就在哪里停止,为了保证票据传递的安全、迅速,支付系统不影响预算单位用款正常运转,国库科专人每天在代理银行、人民银行之间送、取各种单据。
其次,加大对预算单位的服务力度。对预算单位来说,我们既是管理部门,又是服务部门,管理就是管理好财政资金、实现财政资金拨付的规范、安全和有效。服务就是优质快捷地做好财政资金的拨付工作,在国库集中支付运行的初期,做好服务工作尤其重要,它在某种程度上直接关系到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成败与否。对于预算单位提出的软件、硬件等各方面的问题耐心解决,电话解决不了,上门服务,避免因为业务方面不熟练的原因导致预算单位用不上款或不能及时用款。
最后,要及时总结经验,对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运行过程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认真研究,多听取预算单位、代理银行和局内各业务科室的意见,争取流程更加优化,更加快捷地做好财政资金的拨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