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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宣教力度 营造浓厚氛围——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3日 作者: 来源:乌海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就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各媒体平台,深化禁毒宣传活动,不断加大宣教力度,大力营造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的浓厚氛围。

  市、区两级党委宣传部门要把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的宣传纳入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媒体等广泛宣传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的重大意义,做到人人皆知、人人参与,在全社会营造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的良好氛围。

  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让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的宣传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场所、进社区、进农村,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面对面向干部职工、学校师生、企业员工和农区居民宣传毒品对个人、对家庭、对社会的严重危害,赢得全民对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的理解和支持。

  公安派出所、综治中心等基层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单位要在居民小区、广场、车站、公园等人流密集场所,通过设置展板、宣传栏、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公益宣传片等方式,引导全民积极参与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

  学校和社区除了要在广大青少年中做好禁毒宣教工作,还要重点关注辍学失学、农村留守、贫困家庭、单亲家庭青少年,针对他们开展精准宣传和教育,引导更多青少年在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中发挥积极作用。

  针对大货车、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特种车辆驾驶员和娱乐服务场所、物流寄递行业、易制毒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要结合行业特点开展禁毒知识培训,提升其识毒防毒能力,号召大家争做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的排头兵。

  三区要发挥禁毒教育基地的作用,通过工作人员现场讲解,参观者近距离观看图片、模型、真实案例、展板等方式,生动、直观地了解禁毒历史、禁毒成果和禁毒法律法规等,切实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的积极性。

  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需要我们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力争通过一系列禁毒宣教活动,进一步拓展禁毒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为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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