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涉及妨碍市场公平竞争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我局认真对照梳理,发现《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海市加快培育上市公司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24〕23号)(以下简称《通知》)中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有关内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故拟对《通知》提出宣布废止的清理意见,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5年3月7日——2025年3月21日
二、公开征求意见方式
公众意见建议可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提交(请在邮件名称或信封上标注“废止《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海市加快培育上市公司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意见建议”字样)。
邮寄地址:乌海市财政局1713室
邮 编:016000
联 系 人:金融外经科
联系电话:0473-2027720
电子邮箱:whsczjjrk@163.com
附 件:《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海市加快培育上市公司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
乌海市财政局
2025年3月7日
附件下载: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加快培育上市公司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24〕23号).zip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