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我市科创产业发展,培育壮大重点产业规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乌海市优势产业、优质企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拟设立乌海市科创产业发展母基金。现公开招募、遴选母基金管理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情况
乌海市科创产业发展母基金(暂定名),总规模9亿元人民币,重点支持BDO一体化、新能源电池一体化、现代煤焦化一体化、有机硅一体化等重点产业链;现代煤化工、硅基新材料、精细化工、冶金建材、装备制造、现代能源、可降解材料等工业发展领域;文化旅游领域及大数据、科技创新产业等科技领域。
二、遴选条件
1、合格的运营资质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手续(3年以上)并具有管理人资质;
(3)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诚信记录。
2、良好的历史业绩。
基金管理人应具有较好的历史业绩,拥有地市级以上政府产业基金管理经验的优先,原则上累计管理政府产业基金不低于3只,累计总规模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3、完善的管理机制。管理团队具备健全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和独立的内部决策机制,完备的投资管理制度和完整的投资档案体系,能够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
三、遴选程序
1、公告发布。本公告在乌海市财政局网站进行公告,公告期5天。
2、材料报送。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申报机构向乌海市投融资项目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材料电子版和纸质材料。
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whsjrbzbsck@163.com,标题名称为“某某基金公司报名材料”。
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请送至或寄至: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创业路4号乌海市财政局1713室。
联系人:张敏,联系电话:0473-3998019。
3、项目评审。成立评审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及聘请的专业人员组成。
4、拟聘机构基金管理机构公示。
四、其他
1、申请人请于2025年3月12日前将报名资料报送至指定邮箱或地址,申报人应对申报表填报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2、本公告仅为一种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契约。基金管理机构根据上述程序进行申报。
附件1:委托授权书附件1:委托授权书.doc
附件2:承诺函附件2:承诺函.doc
附件3: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申报材料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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