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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8日 作者: 来源:乌海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

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已经制作完毕,2024年11月25日启动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地点:乌海市财政局会计科(海勃湾区滨河街道创业路4号 财税大楼612室)

电话:0473-2029259

二、证书领取需携带资料

(一)本人领取

考生领取证书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高中及以上毕业证、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原件。成绩合格单下载流程如下:

1.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ausm.mof.gov.cn);

2.点击“服务大厅”[考试服务][合格证明下载] 选择“初级”,输入个人信息后下载、打印。

(二)委托他人代领

如考生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上述考生本人领取需携带的资料原件。

三、温馨提示

1.考生领取证书后,应将《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2.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可以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注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进入该系统(即:进入全国会计人员数据库)。会计人员信息进入“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后,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2024年10月29日发布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完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档案记载相关事宜的公告》,可以申请2024年度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学分记载。

特此通知。 

                                                                                 乌海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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