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3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 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内财绩效〔2024〕164号)精神,乌海市财政局认真梳理、积极部署,对乌海市2023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随文上报,请予审阅。
一、基本情况
(一)转移支付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乌海市2023年转移支付下达情况,结合《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清单》,除外财力性转移支付及涉密项目,共梳理出7大类别、94条项目,金额总计178562.43万元,其中,中央下达转移支付93263.02万元、自治区下达转移支付78745.72万元、其他转移支付6561.64万元。截止2023年12月底,累计支出金额145645.82万元,转移支付支出率82.42%。
(二)整体绩效目标情况
一是资金分配及时性。在收到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指标后,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及时将资金分配至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二是资金分配准确性。根据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要求,对于明确使用单位的及时批复相关部门(单位),对于资金用途不明确的转移支付资金,要求相关部门(单位)提交资金申请报告和资金分配方案,落实支出责任,切实保障政策落到实处。三是预算执行进度。根据转移支付资金的支出用途、付款条件的审核流程和各部门(单位)提交的资金申请,合理把控转移支付资金的执行进度。四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结合各类资金使用方向,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单位)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实现目标明确,效果可期。并通过对转移支付资金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实现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真正发挥“花钱必问效”的目的,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
(三)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乌海市接收的转移支付资金,主要涉及教育、医疗、卫生、民生补助、农业、生态环境治理、安全生产资金等领域。一是按照中央、自治区、市级确定的改革路径和方式,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入手,首先将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与人民群众直接相关的转移支付资金作为支付的首要任务。合理划分各部门(单位)支出责任,明确支出任务,按照资金管理要求,精准发放惠民资金,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二是通过上级下达的农业产业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等,帮助改善当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幸福感的提升;三是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使得乌海市在面对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等突发事件时,可以迅速调动资源,支持受影响地区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二 、综合评价结论
乌海市转移支付的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并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分配下达资金,落实了基本民生保障政策,提升了乌海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经济发展。绩效自评分数94.85分,评价等级为优。
三、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
此次自评乌海市共涉及转移支付资金178562.43万元,截止2023年12月底,累计支出金额145645.82万元。
按照支出方向划分:行政政法类转移支付资金42万元,累计支出42万元,转移支付支出率100%;教育科学发展类资金19809.9万元,累计支出13397.07万元,转移支付支出率67.63%;经济建设类资金51013.37万元,累计支出34131.76万元,转移支付支出率67%;农牧业发展类资金3296.5万元,累计支出2558.66万元,转移支付执行率77.62%;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类资金3660.57万元,累计支出535.57万元,转移支付支出率14.63%;资产类资金517.88万元,累计支出482.88万元,转移支付支出率93.24%;社会保障类资金100222.21万元,累计支出96018.87万元,转移支付支出率95.8%。
按照资金下达级次划分:中央转移支付支出65552.49万元,转移支付支出率68.66%;自治区转移支付支出75344.61万元,转移支付支出率95.68%;其他转移支付支出6269.71万元,转移支付支出率95.55%。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一是资金分配管理。按照《预算法》及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要求,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单位)并于30日将批复下达部门(单位);二是资金匹配管理。坚持责任分担,根据各项转移支付事项的重要性、受益范围和均等化程度、区级财力状况等因素,明确各层级资金的支出责任及分担方式,切实履行财政事权,落实支出责任;三是资金执行管理。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资金拨付流程,由单位申报、部门审核、财政分管办公室审批,层层把关,对符合发放条件和发放标准的项目予以支付。四是预算绩效管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内财监〔2019〕1343号)、《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海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海政发〔2021〕30号)等文件精神开展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绩效管理,完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五是支出履行责任。按照“谁花钱谁担责”的权责机制,明确各预算单位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了责任约束和预算绩效管理力度。
(三)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乌海市转移支付资金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确保资金及时分配至相关部门;二是根据转移支付的文件内容,各部门(单位)的“三定方案”以及相关的会议纪要,明确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单位,将资金及时准确的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下发至各部门(单位);三是预算执行进度偏低。部分转移支付资金下达时间较晚,截止2023年年底部分项目正在办理开工前期手续,项目暂未达到付款条件;四是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接收到的转移支付资金根据全年的工作计划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并于年中开展跟踪监控,对偏离预算执行目标的项目予以调整,年终通过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回顾全年的工作履职情况,做好整改和反馈工作,为下一年度的工作开展做好铺垫。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数量指标,分别是“转移支付涉及资金使用方向”和“此次自评涉及转移支付条数”,全年实际完成的转移支付共7大类主要涉及教育发展类、经济建设类、社会保障类、农牧业发展类、资产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类、行政政法类,此次自评涉及转移支付条数共94条,已全部完成;二是质量指标,分别是“资金下达分配率100%”、“资金拨付合规性100%”,在接收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时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的资金使用要求和资金下达时限,及时准确的将资金分配到相关部门(单位),已全部完成;三是时效指标,“资金执行计划完成时间”目标值2023年全年,但实际执行过程中部分转移支付资金未在2023年全部支出有结转资金,下一步,将积极与相关部门(单位)对接,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落实责任,合理使用财政资金,加快资金的执行进度。“资金到位及时率100%”,已按照目标完成;四是成本指标,行政政法类转移支付资金42万元,累计支出42万元,;教育科学发展类资金19809.9万元,累计支出13397.07万元;经济建设类资金51013.37万元,累计支出34131.76万元;农牧业发展类资金3296.5万元,累计支出2558.66万元;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类资金3660.57万元,累计支出535.57万元;资产类资金517.88万元,累计支出482.88万元;社会保障类资金100222.21万元,累计支出96018.87万元;五是经济效益指标,注入了乌海市经济事业发展动力;六是社会效益指标,落实民生补贴类资金发放,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七是生态效益指标,有效改善乌海市整体环境;八是可持续影响指标,推进乌海市民生保障政策的落实,健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管理长效机制;九是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体的满意程度目标值90%,实际完成值 90%。
四、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发现的问题
一是部分专项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工程类项目办理前期开工手续,项目暂未达到付款条件,导致资金执行进度较慢;二是部分预算单位绩效目标设定不明确。部分预算单位由于对绩效目标设定工作理解不深入,存在目标设定“应付差事、敷衍了事”的情况,如很多绩效目标设定为“提高**能力、改进**工作、使**有所提高”等模糊指标,造成绩效目标不
明晰、任务不明确。三是自评报告分析不深刻,列如支出进度较低的原因为“资金执行率较低”,整改措施为“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整改完成时限为“2024年年底”。
(二)改进措施
一是积极与相关主管部门和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将转移支付资金拨付到位;二是统筹资源,科学安排资金使用,紧抓时间节点,强力推进项目实施,及时进行施工建设,形成与资金拨付对等的实物工程量,并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三是加强绩效工作培训,每年组织各预算单位从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方面对绩效全过程管理进行培训。帮助各预算单位树立绩效管理理念,扎实掌握预算绩效管理知识,培养绩效管理人员,对各预算单位日后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提供重要保障。
五 、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
此次绩效评价结果将反馈给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重要参考,同时督促相关预算部门(单位)压实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快问题的整改和落实,加强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二)主动将绩效工作情况信息公开并开展信息化建设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主动将转移支付绩效评价结果向同级人大部门汇报。二是运用好财政部门的预决算公开平台和政府门户网站,加强绩效管理宣传的信息化建设,提高公众对绩效管理的认识程度,将绩效管理的理念渗透到方方面面。
六 、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自评工作主要经验做法
强化各预算单位主体责任。根据《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海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海政发〔2021〕30号)等文件精神,明确了各预算单位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形成了“谁花钱谁担责”的权责机制,进一步加强了责任约束和预算绩效管理力度。
(二)存在的问题
各预算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不足、约束机制不完善。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中,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仍需提高,“重决算,轻预算;重结果,轻过程;重收支,轻绩效”的现象仍然存在。各预算部门(单位)内部绩效管理工作力量薄弱,多数以财务人员牵头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推动机制不健全。
(三)工作建议
一是强化各预算部门(单位)主体责任。根据《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海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海政发〔2021〕3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各预算单位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加强责任约束和预算绩效管理力度。二是加大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力度。邀请预算绩效管理方面专业讲师,对其他地区先进工作经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优秀案例予以分享,加快我市预算绩效管理方面水平提高。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暂未涉及。
八、 附件
乌海市转移支付整体绩效自评表。
文件下载:乌海市2023年度中央到地方转移支付 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的报告.zip
附件下载:乌海市转移支付整体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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