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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自治区财政 常态化帮扶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17日 作者:财政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乌财农〔2026〕259号

海南区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农〔2026〕1687号)及《乌海市人民政府2026年第3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26〕3号),现下达你区2026年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450万元,收入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313农林水”科目,支出列“21305”相应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渡期后常态化帮扶有关决策部署,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待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具体调整优化方案确定后,资金管理使用按照新修订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执行。

  二、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就业帮扶和欠发达地区开发式帮扶。请你局督促相关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做好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三、认真落实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有关要求。此次下达的自治区帮扶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你局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将资金分解落实到单位和具体项目时,对资金来源既包含自治区帮扶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你局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2026年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表

  乌海市财政局

  2026年4月17日

  附件

  2026年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表

  

地区

农村牧区安全饮水任务

海南区

450

  

  文件下载:乌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自治区财政 常态化帮扶资金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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