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为进一步促进医疗资源优化配置,减轻广大患者医药费用负担,4月29日起,我市将门诊诊察费(挂号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其中包括简易方便门诊诊察费、急诊诊察费、普通门诊诊察费、副主任(副教授)医师门诊诊察费、主任(教授)医师门诊诊察费、互联网复诊等10项门诊诊察费。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后,不设起付线,医保基金按80%比例支付,在医疗机构挂号时门诊诊察费可直接报销,患者只需支付自付部分。
此次门诊诊察费(挂号费)报销,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内正常参保缴费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非自治区内参保人员、自治区内未正常参保缴费人员、医保待遇不能正常使用的患者,不享受该报销政策。
为确保政策落地,惠及群众,市医保局指导督促定点医疗机构按时完成价格调整、医保支付、院内信息系统改造等工作,确保互联网渠道就诊患者享受线下就医同等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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