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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财政局关于公开征集地方金融 领域涉黑涉恶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02日 作者:财政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乌海市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化金融领域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持续规范全市地方金融市场秩序,坚决整治地方金融领域行业乱象,严厉打击金融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有序、清朗的地方金融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乌海市地方金融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重点征集全市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典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地方金融领域内,涉嫌涉黑涉恶、违法违规经营的各类犯罪线索,具体范围如下:

  (一)各类地方金融组织违规经营涉黑涉恶线索。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持证地方金融组织,违规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违规发放贷款、超高利放贷,通过暴力催收、软暴力滋扰、恐吓胁迫、纠缠围堵等方式恶意催收债务,扰乱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金融从业人员协同违法犯罪线索。地方金融组织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利用自身从业身份、职务便利,为非法金融放贷、违规融资担保等行为提供信用增信、业务宣传、通道代办、资质掩护等便利条件;勾结、协助社会人员或黑恶势力实施“套路贷”“高利贷”“校园贷”“车贷贷”等违法犯罪活动,为其提供业务支撑、资源对接、流程协助等服务的涉黑涉恶线索。

  (三)无资质非法开展金融业务涉黑涉恶线索。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许可、未取得相关经营资质,擅自无证无照或超范围开展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典当抵押、资金拆借、票据中介等地方金融业务,依托黑恶势力垄断区域金融市场、欺压群众、操控民间借贷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四)网络金融领域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依托各类网络平台、社交软件、短视频平台等线上渠道,有组织、规模化开展非法放贷、虚假借贷宣传、套路诱导借贷,通过线上恐吓、曝光隐私、恶意骚扰、群发诋毁、软暴力胁迫等方式实施非法催收、恶意讨债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五)金融领域黑恶势力包庇纵容线索。公职人员、金融行业管理人员包庇、纵容地方金融领域涉黑涉恶团伙违法犯罪活动,为其充当“保护伞”,违规干预、插手地方金融业务经营,为非法金融活动规避监管、逃避处罚提供便利的线索。

  (六)其他各类地方金融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上述情形以外,发生在地方金融领域、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侵害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的涉黑涉恶、涉乱违法犯罪线索。二、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473-3998017

  2.举报邮箱:whsjrb@163.com

  3.来信来访:乌海市海勃湾区创业路4号乌海市财政局1712室,邮编:016000

  三、举报要求

  (一)广泛动员积极举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人士主动参与、积极检举揭发地方金融领域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踊跃提供真实有效的违法犯罪线索,共同参与金融乱象整治、守护良好金融环境。受理部门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坚决依法保护举报人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确保线索详实有效。为保障线索快速核查、精准处置、落地见效,举报人举报时,请尽可能详细提供违法犯罪主体名称、具体经营地址、违法犯罪时间、具体行为事实、涉案人员信息等核心内容,同步附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借贷合同、转账凭证、还款记录、聊天截图、录音视频、票据单据、宣传资料等,并注明本人有效联系方式,便于工作人员核实取证、反馈处置结果。

  (三)恪守诚信举报原则。举报人应当本着客观、真实、负责的原则,如实检举揭发、提供违法犯罪线索,不得虚构事实、夸大情节、恶意揣测,严禁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或相关单位。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线索核查处置说明。对经核查属实、查证属实的有效举报线索,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依法处置,对查实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从严打击、严肃整治;对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的涉黑涉恶线索,将联动公安、司法等部门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乌海市财政局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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