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内政发〔2025〕24号)要求,结合乌海市实际,我局联合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研究拟定了《乌海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whsczjszk@163.com。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
附件:《乌海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和使用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
2026年3月17日
附件下载:乌海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和使用实施细则.docx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