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乌海市地方金融领域经营秩序,有效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以及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联合推送的前期核查名单,我局决定对名单内不合规地方金融组织开展集中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本次拟清理不合规地方金融组织共16家,具体分类为:
1.小额贷款公司:1家;
2.融资担保公司:1家;
3.典当行:2家;
4.资产管理公司:10家;
5.融资租赁公司:2家。
根据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统一工作部署及相关法律规定,上述16家不合规地方金融组织均需依法办理名称及经营范围“双变更”手续,确保变更后不再从事地方金融相关业务,或依法办理经营主体注销登记,符合地方金融监管要求。
附件:2025年乌海市拟清理地方金融组织名单
乌海市财政局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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