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财会 〔2025〕378号
各区财政局,市本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高校,中央驻市企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的重要论述,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学习宣传与贯彻实施,普及财会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升财会人员综合素质和专项技能,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举办全区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精神,为做好第四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内蒙古)赛区参赛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市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突出政治引领、守正创新、诚实守信,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举办全市会计知识大赛,以赛促学、以学促干、以干促效,在全行业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为广大会计人员搭建展示才华、交流学习、增强本领的平台,营造弘扬会计文化、遵守法律法规、坚守职业道德的良好氛围,充分激发会计人员比学赶超和干事创业的热情,推动培养一支政治坚定、道德优良、业务精湛的高素质复合型会计人才队伍,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会计力量。
二、大赛组织
大赛活动由市财政局主办。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第四届全市会计知识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大赛主题、方案、规则等重大事项的审定。组委会主任由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孔章担任,副主任由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建文担任,局会计科、办公室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会计科。各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大赛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三、比赛内容和参赛人员
(一)比赛内容
比赛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和财会知识。政治理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党章党规等为主;财会知识以新修改会计法及财会监督、会计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主,兼顾财政会计前沿热点、会计改革发展历程等其他相关知识。具体范围以财政部发布的《第四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参阅文件》(见附件1)为准。
(二)参赛人员
全市范围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的财会人员及注册会计师、代理记账行业从业人员。具体包括:财会工作人员、注册会计师、财会教学人员、财会科研人员、财会专业学生及与财会工作相关的其他人员等。大赛组委会成员、相关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应当回避。
四、比赛赛程
比赛分为网络答题、预赛、复赛、赴呼参赛三个阶段。
(一)网络答题
全市范围内的财会人员及其他人员均可以个人名义参赛。网络答题以线上形式进行,参赛人员可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s://czt.nmg.gov.cn/)”或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答题界面。
(全区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网络答题二维码)
为充分运用自治区财政大比武的有效经验和成果,全市财政系统人员可通过“财政大比武平台”中新增的会计知识大赛模块进行网络答题。
参赛人员须正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基本信息,根据所属行业进入答题系统。答题时长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试题由系统随机抽取,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每位参赛者限答两次,答题完毕确认提交后即可产生成绩,系统将记录最好成绩为最终参赛成绩。
(二)预赛
1.报名阶段。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高校,中央驻市企事业单位,报名方式为单位或行业组队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每个单位或行业根据所属会计人员规模,可组建1至3支代表队报名参赛,每支代表队由4名选手(3名正式选手、1名预备选手)组成;每个参赛单位设领队1名、联络员1名。代表队实行领队负责制,原则上由分管财会工作的单位领导、总会计师或会计机构负责人担任。报名单位填写乌海赛区预赛报名表(见附件3)于6月30日前发送至whsczjkjk@126.com邮箱,通过审核批准的单位获得预赛资格。各区参赛队由各区财政局结合实际情况,自主举办本地区的选拔工作,组建1支代表队参加全市预赛,代表队组成参照市直属赛区。
2.预赛方式。预赛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于7月15日进行,各代表队4名选手全部参赛。根据各代表队4名选手的得分合计数产生成绩排名,排名前8支代表队32名参赛选手代表参加大赛复赛。同一系统、单位选派多支代表队参赛的,取得最高成绩代表队参与排名。参赛单位入围复赛后,可从本单位预赛选手中重新组队。
(三)复赛
复赛于7月21日采取口试方式进行。综合考虑预赛笔试成绩和复赛口试成绩,计算代表队最终成绩,得分高者代表乌海参加自治区7月26日组织的复赛。届时按照自治区的赛事规则进行。
各区、各单位要注重将近年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全国考试、财政大比武、网络赛等排名靠前的参赛人员纳入选拔范围。
五、奖励设置
(一)网络答题
对于参加网络答题参赛人员得分80-89分(含)的,可抵免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度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30学分,参赛人员得分90分及以上的,可抵免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度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40学分,获得满分的参赛人员,除获得电子证书外,还将有机会获得话费奖励。参赛人员必须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完成信息采集,以确保能够完成2025年度会计人员专业课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工作。
(二)个人奖
获得自治区团体奖、个人奖三等奖及以上的参赛人员视同完成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度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可作为参加会计职称评审、自治区高层次财会人才选拔的重要参考;符合会计职称评审专家、自治区会计专家库、人才库专家有关条件的,可优先入库;申报自治区会计学会课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本次大赛的重要意义,将举办大赛作为贯彻实施新修改会计法、推动会计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认真组织做好选拔、报名等相关工作,确保大赛公平公正、有序高效。
(二)广泛宣传动员
各区、各有关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加强对大赛活动的宣传报道,广泛动员相关人员积极参赛,营造浓厚的“比学赶超”参赛氛围,有效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提升普法质效。
(三)严守大赛纪律
本次大赛不属于评比表彰活动范围,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借大赛名义收费、搭车收费或开展任何营利活动。各区、各有关单位要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节俭办赛”,严格落实财经纪律、预算管理等各项要求。
七、其他事项
(一)请各区、各有关单位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大赛全区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工作联络人信息表(见附件2)报送至邮箱whsczjkjk@126.com。
(二)各代表队成员的食宿费用、往返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或组队单位按规定报销。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乌海市财政局会计科陈易彤 0473-2029259
附件:1.第四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参阅文件目录
2.全区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乌海赛区工作联络人信息表
3.全区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乌海赛区预赛报名表
乌海市财政局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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