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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发放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4日 作者: 来源:乌海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

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已经制作完毕,现将资格证书领取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领取时间

2025年3月3日开始领取,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领取证书需要提供的材料

1.考生身份证原件;

2.“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服务大厅(考试服务)下载、打印的考生考试成绩合格单;

3.“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https://cxda.nmgacc.cn/acms/)继续教育档案查询页面导出、打印的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证明。

三、领取地点、咨询电话

1.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街道创业路4号乌海市财税大楼6楼613室。

2.电话:0473-2029259,0473-2022599

四、资格证书代领

代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上述考生需要携带的材料原件。

五、其他事宜

取得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考生,应完成以下事宜:

1.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在“会计人员职称”模块更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信息。

2.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内财会规〔2021〕18号)规定按年度持续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3.将《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存入本人的人事档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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