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财会〔2021〕446号
市直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人民团体,各区财政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1年度全区正高级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内财会函〔2021〕81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区财政局和市直各部门、直属单位、企业按照文件要求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申报工作,并进行初审。
市属部门和单位的申报材料由单位人事部门送市财政局会计科(1713房间),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区属部门和单位的申报工作由各区财政局负责。具体截止时间和程序由区财政局商区人社局按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确定。
联系人:魏东,联系电话:2029259。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1年度全区正高级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内财会函〔2021〕812号)
2021年10月9日
文件下载:
乌海市财政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1年度全区正高级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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