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5日是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扩大消费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求,良好的消费环境是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社会消费的重要一环。2024年,自治区财政安排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经费3929万元,切实保障消费环境的不断优化。
财政资金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序进行。深入开展消费维权领域诚信建设,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宣传和消费教育引导,持续发挥消费投诉信息公示作用,推进“放心消费在内蒙古”专项行动建设工作,促进建立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护航消费者不断释放消费潜力、激发消费活力,为全区经济持续回升注入更多新动力。
财政资金保障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顺利开展。继续开展“衣食住行”等重点领域“铁拳”行动。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全面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和市场监管风险压力大的突出问题,严厉查处重点民生领域违法行为。继续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通过明察暗访、追踪调查结合群众举报,及时挽回经济损失。
财政资金保障投诉举报渠道畅连畅通。继续发挥12315投诉举报机制作用,对消费者举报量多、反映集中的问题迅速研究处理,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维护平稳正常的市场秩序。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市场监督管理的资金投入力度,为自治区消费环境改善、营商环境优化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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