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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财政局工作人员保密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5日 作者: 来源:乌海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增强保密意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为此,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守党和国家秘密,遵守保密工作规章制度,养成保守国家秘密的习惯,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秘密不问,不该看的文件不看。

二、在私人通信、电话、撰稿稿件中,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不在公共场合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议论国家秘密,不得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三、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或办公结束后,要及时将文件、笔记本及其他重要资料收归加锁抽屉,不得在办公桌上乱堆乱放。中央文件、标明密级文件和资料阅毕当即送回文档人员保管,不得私自留存在办公室或者带回家中

四、发现失、泄密事故要及时向局领导汇报,以便组织力量,做好妥善处理和补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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