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整合下发地方应用软件工作方案的通知》(财办〔2021〕25号)、《财政部关于加快将资产管理、决算和报告等业务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的通知》(财办〔2022〕2号)和自治区财政厅统一要求,我局将全市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系统存量资产整体迁移至预算一体化系统进行管理。
截止到8月15日已完成第一次的存量资产迁移任务,并对相关基础数据进行核对修改、系统测试,预计8月29日-31日对所有资产管理人员进行线上业务培训,9月1日开始全市各预算单位编制2023年资产购置预算,9月30日进行第二次的存量资产迁移任务,旧资产管理系统停用,从10月1日起,所有的资产业务包括资产购置、使用、处置均在预算一体化系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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