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更好地发挥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效能,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我局草拟了《乌海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乌海市财政局513办公室(邮编:016000)。来信请注明“《乌海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68564195@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9日。
附件:《乌海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乌海市财政局
2021年7月14日
附件下载:乌海市本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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