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财购〔2026〕404号
乌海市各预算单位,三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交易执行进度,助力企业减负增效,防范政府采购履约风险,提升政府采购合同管理,我市对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至合同履约付款全流程关键节点实行“云平台分级预警+短信”双重预警机制,明确各节点预警时限、通知对象及处置要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警节点划分及时限
双重预警覆盖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的五个关键节点,所有预警均提前固定天数在内蒙古政府采购云平台触发,并同步发送短信至采购专管员,具体时限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定时限及要求设定:
(一)政府采购合同签订预警
采购人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距业务办理截止日不足10日云平台触发黄色预警通知,不足5日云平台触发橙色预警通知并向采购专管员发送短信进行提醒,不足1日云平台触发红色预警通知。
(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发布预警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合同公告,距业务办理截止之日不足1个工作日触发黄色预警通知并向采购专管员发送短信进行提醒。
(三)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预警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云平台备案政府采购合同,距业务办理截止之日不足5个工作日触发黄色预警通知,不足2个工作日触发橙色预警通知并向采购专管员发送短信进行提醒,不足1个工作日触发红色预警通知。
(四)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付款预警
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距业务办理截止之日不足7个工作日触发黄色预警通知并向采购专管员发送短信进行提醒,不足5个工作日触发橙色预警通知,不足1个工作日触发橙色预警通知。
(五)政府采购资金实际支付预警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距业务办理截止之日不足7个工作日触发黄色预警通知并向采购专管员发送短信进行提醒,不足5个工作日触发橙色预警通知,不足1个工作日触发橙色预警通知。
二、预警处置要求
各预算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采购专管员收到“云平台分级预警+短信”双重预警通知后,需及时核查进度,并梳理未办结原因,属于资料缺失、流程滞后的立即补齐补办;属于供应商原因的,下发履约催告函留存书面凭证,并及时报告本单位分管领导。各级财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结合财政部“四类”专项整治、政府采购系统整治和政府采购专项治理要求,加强对采购人采购全流程的监督检查,持续提升政府采购管理质效。
乌海市财政局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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