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乌海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委托第三方 参与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管理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 ||||||||
| 索 引 号: | /2026-00031 | 发文字号: | 乌财绩效〔2026〕2号 | ||||||
| 发文机构: | 乌海市财政局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
| 成文日期: | 2026-01-04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6-01-05 15:50:29 | 废止日期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财政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乌海市财政局制定了《乌海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委托第三方参与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管理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现就《办法》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依据
《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财政部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6 号)《内蒙古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条例《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海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海政发〔2021〕30 号)等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文件制定。
(二)现实需求
一是引入第三方机构的专业力量,增强预算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和专业性;二是明确第三方机构参与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范围、条件和工作要求;三是建立第三方机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廉洁性。
二、政策适用范围与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1.适用主体:市本级财政部门、预算部门、第三方机构
2.适用工作:预算绩效目标设定、绩效目标论证评审、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
3.适用条件:工作量大、专业性强的绩效管理工作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
(二)第三方机构范围
包括独立于委托方的社会中介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咨询公司等。
(三)主要工作内容
本《办法》共七章三十四条,并附三个附件。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章 总则 明确了《办法》的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第三方机构的定义、参与工作的主要内容以及选用的基本原则(资质、信誉、公开、实绩)。
第二章 第三方准入条件和资格认定 规定了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并明确了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公开、透明选聘第三方机构的要求。
第三章 绩效管理工作要求 分条细化了第三方机构在不同类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的具体任务、工作要求和成果交付形式。
第四章 委托费用 明确了“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规定了预付比例上限(30%)、费用核定方法以及违约情况下的费用扣减或拒付条款。
第五章 工作考评 建立了由财政部门主导的第三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质量考评机制。特别明确了直接判定为“不合格”的严重失信行为清单,并规定了考评结果的反馈与归档要求。
第六章 第三方质量和风险控制 从事前、事中、事后对第三方的工作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提出了系统性要求。
第七章 附则 规定了参照执行范围、解释机关和施行日期。
附件 提供了具体的计费标准(附件1、2)和质量评价指标体系(附件3),增强了《办法》的可操作性。
四、预期效果
本办法的实施,一是有助于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乌海市财政项目预算绩效管理的行为,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二是提升第三方机构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确保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质量和公信力。三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预算编制、政策调整和完善管理提供更科学、可靠的决策依据。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乌海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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