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标       题: 关于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的解读
索  引  号: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1-04-16 14:45:55 废止日期 公文时效:
关于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的解读
作者: 来源:乌海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要认真履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主体责任,按照“谁用钱、谁评价”的原则实施,建立健全本部门绩效评价制度和相关业务规范,完善组织实施流程,构建科学规范、责任清晰、权责对等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健全完善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绩效指标体系。

建立和细化评价结果应用办法,建立项目(政策)及时清理和退出机制,对新增或到期后需继续执行的项目(政策),应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和重点绩效评价,将评价(估)结果作为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切实做到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政策解读人:马瑞军;联系电话:0473-2028416


阅读原文:乌海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一条:

下一条:

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