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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乌海市生态环境领域市级与区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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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1-07-26 11:57:38 废止日期 公文时效:
关于乌海市生态环境领域市级与区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解读
作者: 来源:乌海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一、起草依据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领域自治区与盟市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10号)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代市政府起草了《乌海市生态环境领域市级与区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起草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要求,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生态环境领域市级和区级财政关系,形成稳定的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

三、起草过程

《方案》在起草过程中,与市生态环境局进行了沟通协商。方案草拟完成后,发送给三区财政局征求意见,反馈信息均为:无意见。6月4日,经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后,同意上报市委深改会。

四、《方案》主要内容

(一)基本框架

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五个部分:生态环境规划制度制定、生态环境监测执法、生态环境管理事务与能力建设、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领域其他事项。

《方案》最终目标:明晰市、区权责划分和支出责任,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安全。

五、下一步计划

市、区两级要始终坚持把生态环境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城,根据本方案确定的市级与区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按规定做好预算安排,切实履行支出责任。要调整优化资金使用方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与生态环境领域现有重大改革有机衔接、整体推进、务求实效。要准确把握各项改革措施出台的时机、力度和节奏,形成良性互动协同推进的局面。要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加快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解读人:张勇;联系电话:2087085


阅读原文: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领域 市级与区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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