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乌海市财政局关于市十届人大七次会议第4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的答复函 | ||||||||
| 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 | 财政局 | 信息分类: | 人大政协提案 | ||||||
| 概 述: | 乌海市财政局关于市十届人大七次会议第4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的答复函 |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6-06-25 09:46:52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
郭轶杰、翟云驰、曹慧贤、高文政、李敬英、杜丽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以城市更新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财政保障有力
市财政局始终将文明城市创建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与城市发展战略,充分认识其对于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市民幸福感的重要意义。截至2026年6月,市财政共安排海勃湾区城市更新相关资金13379.24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城市更新重点项目,包括地下管网建设改造、棚户区改造等领域,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积极申报中央和省级的转移支付资金、专项补助等,如乡村振兴、城乡环境整治、文化事业发展等专项资金;
二是盘活区级财政资源:优化区级预算支出结构,统筹自有财力优先保障创建工作;
三是引导社会参与:鼓励社会资本投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众筹等方式,形成多元投入机制。
市财政将一如既往支持海勃湾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并继续加强工作指导,协助海勃湾区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和资金补助。希望海勃湾区进一步发挥主体作用,统筹资源、精准施策,共同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乌海市财政局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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